大家好,各位领导、同志们好!欢迎大家莅临我们XX局新大楼的落成典礼。作为XX局的局长,我感到无上光荣。其实,我们之所以能建成这新的工作大楼,除了靠我市的经济发展,还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XX局工作的支持。所以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我们的工作,特意于此新大楼落成典礼之际举行记者招待会,让各位记者朋友和市民可以有了解我们工作和解决疑问的机会。好了,现在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呵呵!这位记者朋友说我们XX局的新大楼已经成为了我们市的标志性建筑。其实也不算,我们市好看的大楼多了去了,哪里轮得到我们XX局啊。况且我们的大楼只是比较美观而已,这还要感谢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什么?这当然不违背政府的宗旨和原则。非但没有违背,反而应该是坚持。政府的宗旨是什么?是为人民服务啊!政府的原则是什么?是对人民负责啊。你听我给你说啊,这大楼建的好看,建得高档,一来可以为群众提供赏心悦目的景观,可以丰富群众的精神世界,丰富群众的业余休闲生活,为群众进行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提供场所。这不就是为人民服务吗?二来大楼起得高档,可以让群众来我们局里办事的时候享受更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群众和我们XX局之间的互动效率。这不就是对人民负责吗?
什么?怎么会呢?不可能啊,这肯定是谣言,是中伤,怎么可能花两千万建大楼呢。多少钱?那我也不能说啊,这属于政府机密不得随意宣扬。这个也不属于“阳光工程”的范围。
哦!范老板恰巧出国洽谈业务去了,没抽得出时间,整好今天没来。
瞧你这话说的,虽然XX建筑公司的范老板是有赞助我们建新的大楼,但是我们把市高速公路的工程批给他们也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啊。没错这事原定是NN地产集团负责的可是后来查出NN地产集团非法经营,已经马上取消了他们的投标资格了。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什么叫林老板给的钱不够范老板多,你这是中伤,诽谤。林NN上你们报社披露我们XX局受贿?谣言!纯属恶意中伤!无稽之谈!那个姓林的肯定是因为我不肯受他贿赂,怀恨在心,所以以恶意造摇,中伤政府官员,我要保留追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喂!喂!门口那边在干什么啊,那么吵?公安局的?哎,你们公安局的来干什么?你们搅乱了我们XX局的记者招待会,我有权投诉你们滥用职权。什么?你说什么?我贪污?协助调查?我堂堂XX市XX局的局长X龙腾,正大光明的很,怎么会贪污呢?你再乱讲话,我可要告你的。
啊!老范让你们给抓了,还把我供了出来?(怎么办?……怎么办?……这个老范,我就知道他信不过,叫了他嘴巴要严实点,就是不听话,早知道就不拿他那钱了。
哎呀!不要啊!不要抓我啊!我没有受贿啊,我没有贪污啊!冤枉啊!冤枉啊!这公安兄弟,这位大哥,你看我堂堂大局长眼泪都急出来了,你就不能不铐我吗?好歹也是个局长啊,你就不能给我留个脸面吗?我合作,我合作还不行吗?
不要啊!哇啊啊,哇啊啊……不要啊!冤枉啊……冤枉,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