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他们穿梭在树影斑驳的丛林里,夜行者的身姿,矫健之极。他们迅捷、果敢,睁着大眼睛,卧在树枝上算计着食物。现在的他们,多了娇柔少了凶猛,少数在农村担当捕鼠能手,一些流浪于街头巷尾,更多被人当宠物爱着。
宠物猫的主人们,终于能捉住这些胆小鬼,好好看看玻璃般,时而狭缝时而圆月的清澈眼睛,有趣的胡须,柔软又锋利的脚爪,灵蛇般的尾巴,婴孩般的身子;听另种语言表达的撒娇,看一个小球引发的好奇心,感受被窝里不是自己的呼噜声。他们开辟了一个娱乐的新天地,只用消减掉猫儿们的天地。
当博美、金毛、牧羊犬、藏獒、萨摩耶等犬类已成为主流,另类宠物也开始冒头,爱养猫的人依然坚定的走着自己的道路。猫并不能如狗儿们一样迎合主人,还可以拉出来遛遛,但是,他们的别扭、任性、黏人、孤独,像磁铁吸引着同样的人。
第一次了解别人也对猫忍俊不禁,是老舍的《猫》。他注视着幼猫从蹒跚学步,磕磕碰碰到跃上跃下,遇见小蛇也要斗一斗。他待它,是宠溺永不长大的顽童。看它闯祸,吃食,睡觉,看它的一切神态,都不会恼,只是嘴角要了然的一弯。
有人看见他们的内在,《素年锦时》、《小时候》、《与猫共舞的单身女人》都有文字记载着她们与猫的点滴。有时候,他们是天使,给人温暖,亲近人,缠着腿撒娇;有时候,是浪子,出去疯玩,几天不见影子,一回来就倒头大睡,怎么逗都没精神;有时候,是僧人,常常望空,独自静静端坐。她们都相信,有些猫是能通人性的,与他们说话,如同和亲近的人倾诉。她们也懂,骨子里面的孤独,终会导致猫们某一天的一去不回。
猫对我来说,一直是个神奇的存在。从小与温顺的猫接触很多,逐渐偏爱上他们。也尝试过养一只白猫。但是,这野性的生物,怎肯与城市的生活搭调?爪子能抓的地方,都不容错过,上窜下跳,又不服绳子的绑缚。在父母的抗议下最后只能送至乡下——一般不服管的宠物都会送至这里吧。可是,这并没有结束。后来我和朋友又捡到一只幼猫,倾尽心力服侍。将它从羽毛般的重量,可托在手掌的大小,培养成拥有颀长身躯,善于攀爬的英俊黑猫。它也曾去捞我缸里的鱼,趴在我肩头,睡在我枕畔,我也惊异于它的依赖,一直害怕他的不辞而别。有一次到处找它不见,很是惊慌,可它却是溜进别人家里,我好说歹说,才把它“劝”了出来。可是,故事最后,它还是愿意出去闯荡。一间小小的屋子,笼不住它的梦想;虚掩的屋檐,盖不住它的野性。他是迷路的天使,最后重要回到上帝身边。
从此,我再也不愿养猫了。不是怕它走失,而是怕我自己在对猫的疯狂中走失。我极爱它,却也不愿伤害它对自由的追求。它确有一双利爪,但抓住的不是沙发,是人们对它不减的喜爱。
我愿为猫而疯狂,但我不愿在疯狂中伤害这可爱生灵一分一毫。只是远远凝睇这精灵,再不靠近,还他们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