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事关我们的自身利益,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我们学校,经常组织我们学习法律,开展了一些学法的活动,让我们从电视上、电脑上和书籍中了解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在,我们个个都知法、懂法、守法,并且能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
现在,我就来给大家讲一段我的亲身经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放了学,我背着书包去逛街,不知不觉到了西西弗书店。当我跨进书店的大门时,就发现旁边出口的警报器突然响个不停,我不知出了什么事,回头一看。呀!发现一个正往门外走的女孩被一位保安员拦住。保安员让那女孩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先开始,那女孩还有的反抗的意识,可在保安员的强烈要求下,还是被逼无奈,把包拿给了他,大家都像看贼一样看着她,小女孩脸憋得通红,眼里含着泪水,可却没有发现任何“赃物”。保安员让那女孩再走一遍,这次铃没再响,保安员疑惑的想了好一会儿,拍了拍那爱瞎嚷嚷的警报器,最终还是让那个女孩离开了。
我在书店里遛了一圈,刚想买书,可我摸了摸“羞涩”的钱包,没钱买书,便拎着书包往外走。不料走到门口,“嘟——嘟——嘟!”那该死的警报器又一次铃声大作,就像一双通红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大叫着:“你偷书啦!”,我看到保安员向自己走过来,心知肚明,摆明了是想像刚才的那个女孩那样,要搜搜我的包。开始我还很不在意,想:“搜就搜呗!反正我也没拿!”
可这时,我的脑海里闪现出老师的话,老师告诉我们说:“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用法律来做捍卫自己权益的武器,没有充分理由擅自搜查别人的私有财产是违法行为!咦?!刚才那个女孩走过去时,报警器不是也‘乱叫’了一番吗?这次是不是也是因为报警器坏了呢?嗯,一定是的!”
想到这里,我便冷静下来,向保安员笑了一下,飞快地跑回去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翻给保安员看,并坚决地说:“不管是搜身还是搜包,我都拒绝。”说完就又退回去从出口走了出来,这回这报警器倒是听了我的话,安静了下来。这下保安才尴尬的让我走了。我边走边向那人说:“我看你们这报警器也该‘下岗’了。”
同学们,你们也许会觉得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这么较真干嘛?对,这确实是一件很小的事,可从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中却可以反映出很多很多……
现在的中国一天天强大起来,又成功举办了奥运会,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们不仅不要做违法的事,而且要努力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来做我们的保护伞,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明天更美好,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在这里,我想向所有的同学们提出倡议,让我们一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