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太阳很好,暖洋洋的,让人很想睡觉。中午午睡过后第一节就是体育课。太阳照在我旧色的牛仔衣上,还有略有灰尘味道的运动裤,连褶皱里都有暖暖的味道。和裤子同色的球鞋是很多年前买的,很多年都只是放着没有穿,很男孩子气。(好像自己已经活了很久很久一样)我把手插在带子里,体会双脚迈开见在太阳获得的欣喜。
大家在玩排球,我找了一个有树的地方坐下。虽然我很喜欢阳光,但是我却很讨厌正面对着它。地上也许很脏,但我并不介意。今天的可见度很高,所以我看得见很远的地方,一个曾经的同学在打篮球。记得以前,我总是说他的篮球打得很烂,十个球有九个不进的,但是现在他已是学校篮球队的红人了。我继续怔怔得看着他,今天他穿了一件六号的黑底红边的球衣,无袖。现在还是初春,偶还会下雪,怎么穿得那么健康。一条绿色的裤子,给人感觉偏向灰色的沉着。那个篮球场离我所在的排球场很远,但是我却能很清楚地听到他说的话,看见他的 的动作。突然觉得这就是我和他也是和很多人的距离。我们总站在对方能看见的地方,但是我不可能过去,他也不可能过来。我们像是陌生人,但彼此又都熟识,但有一天我们就只能在自己的轨道上奔驰,然后,我突然不再去想,如果注定要忘记,那就让我转身,走远。是啊,那是我们最近的距离,他在他的场上努力,我只能是观众,没有人能逾越。
奶茶的味道很好,能让人安静,也让人温暖。
第二节课是化学。化学老师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很敬业地一笔一画的为我们解题。深色的长大衣,黑色毛衣,深色的裤子,有一个亮亮的手表,风度就像是英国绅士。左胸口上有一枚红红的东西,那是学校的名称的牌子,很和谐地与其他颜色搭着,不像一些女老师红配橙的不类。他在说,某种气体有着樟脑的味道,这让我想起了张爱玲的话: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欢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习惯性搓手的动作让我注意自己的手。故事里的人总有一双很好看的手。我的手在冬天的时候惨不忍睹,长满了冻疮。但在夏天的时候却很好看,会恢复白皙修长,我的手很大,和男孩子差不多。小时候我弹钢琴是从不生冻疮,虽然透着红,却也依然纤长。我会在食指上戴上九连环的戒指,银的,很漂亮。也许是一种惩罚吧,惩罚我不能从一而终,现在的手很可怜。但是我还是保留了一些那时的习惯,比如说,我喜欢把指甲修得很短,干净的,透着阳光的舒爽味道。这世界就是这样吧,有得也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