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谢了,爱还在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那年春天,我走在草木葱蓉的湖边,我,和她相遇了。她轻轻向我走来,捋了捋头发,伸出她尖细的手,将我抱在怀中。用手摸着我的头,她将润滑的脸贴在我的脸上,那是一种好久没有的温暖感觉。她说话了:“好可怜的小狗哟,孤零零地在这儿,我要把他带回家去。”我撒娇似的在她怀中挪动着,伸出红红的舌头舔了舔她那纤巧的手。
她把我带回了家,取名叫旺财,并告诉我她叫落红。她家很富裕,房子也很大,她的父亲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实验专家。从那天起我便是她家的一名成员了,我有了我心爱的主人。平时落红回家我就帮她衔鞋子,使劲地摇着我那毛茸茸的尾巴欢迎她回来,并抬起前腿搭在她身上,落红便抱起我抚摸着我。
一天,我趁门开着决定出去溜达溜达。我漫不经心地在后花园享受着充溢的阳光,沐浴着这新鲜的空气。突然一个小小的东西从实验室滚了出来,我的目光被吸引了,便走近驻足一闻。啊!还真香呢!我情不自禁地把它给吃了。不对,我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变大,一身像热气球似的,怎么回事?被毒死了吧?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看看一切,似乎变了,我死了?不,我不要死,我要活,我还要和落红一起生活呢!我的心都快碎了……待冷静了下来,乍一瞅,不可能吧,我…我变成人了?还狗似的趴在地上。变成了人就应该学着像人一样说话、走路。我努力地想着落红的一举一动并试图学着做,可刚开始手始终是吊着的还是摆脱不了狗样,慢慢地就好多了。
我是人了,我可以和落红交流了,我要去找她!这是我成为二分之一个人的第一个梦想。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戴上领结穿上西装,凭着灵敏的嗅觉在街上找着路。一路上我的同类都花痴地看着我还“汪汪”地叫着“好帅”。忽然一个憔悴而不失美丽的熟悉的背影映入我的眼帘,是她!她还在不弃一丝希望地沮丧地找着她的爱犬“旺财”!我跑到去激动地喊着:“落红,旺财回来了!”落红诧异得回过头来:“旺财在哪儿?”寻视了一周脸上惊喜的微笑又忽然消失了。“落红我是旺财呀。”“别逗我了,你又不是狗。”说完转身而走只留下沉思的我。
为了让落红相信我就是旺财,我凭着狗独特的性质为她做事。不幸的一天慢慢的来了。我坐在街边的椅子上闲着,“救命呀!”一阵呼救声在我脑中响着。糟,落红出事了!我飞快地朝着血液沸腾的方向奔去,越过围墙,穿过丛林,我看见她了,她正在生死的边缘挣扎-----和绑匪斗争。不能等了,我趴在地上鼻子发出恐怖的声音,随时准备着进攻,脚在地上抓了几下,起跳!我杀向绑匪,用锋利的牙齿紧紧厮咬着敌人。“落红快逃!”落红脱离了危险,我还在为她斗争。“嘭”的一声,我的心跳停止了,而心却依然有温度,因为我爱我的主人落红……
花儿谢了,我也走了,永远离别了这一切。但我和落红之间的爱仍还在,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