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惹的祸  康涵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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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一(14)班 康涵  
  零食惹的祸  
  今天是2011年11月6日中午11时14分,我康涵法官来帮助原告:口腔、牙齿、胃、肚子……带被告:小主人,零食。  
  首先,口腔你要告谁?口腔说:“我要告小主人,告他特别喜欢吃麻辣肉,而且他还早晚不喜欢刷牙,弄得都快发霉了。”我知道了,我们来听听小主人有什么话说吧。小主人说:“我也不想啊,但是麻辣肉实在是太好吃了,而且麻辣肉还可是我们湖南的特产呀!”我说:“双方都有理,算了牙齿你要告谁?”“法官大人,我要告糖果。”牙齿愤怒的说。“糖果太可恶了,小主人最爱吃它,而且还要我把糖果咬破,痛死我了。而且有的还放了色素真是罪大恶极,糖果你有什么话说的?”糖果反驳道:“这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老老实实的呆在商店里,都是那个小主人要把我抓进袋子里把我憋死了。”小主人说:“要怪就怪你们太好吃了,让我忍不住,有本事你去找生产厂家,把你做的难吃一点,真讨厌。”  
  “行了”胃听不下去了。胃说:“我要控告麻辣肉,都怪它那么辣,小主人把它吃了进去,弄得我难受死了,真可恶。”麻辣肉说:“我有什么办法,都怪小主人太贪吃了,不然我还和我的兄弟姐妹在一起玩呢!”胃激动的说:“你们不但让我难受,还连累了肚子兄弟,它现在还病着呢?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我说:“行了,别吵了行吗?小主人我现在惩罚你,一个星期不准吃零食了。然后零食我惩罚你把你身体里面的所有毒素都马上给我排出来,不然我就永远将你灭掉,听到了吗?零食说:“听到了我一定会的。”  
  最后,我知道了,应该少吃零食,多吃含有维生素的水果和蔬菜。  
  老师点评:  
  康涵,你很棒哦!你采用法庭审判的形式,描写了零食的危害。各评器官控告的非常详细哦!不过,注意一下标点符号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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