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季征兵工作情况汇报

2024-11-1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今冬我镇征兵工作在上级征兵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镇征兵办坚决执行国务院、xx征兵命令,认真贯彻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目标,军地密切配合,严密组织实施,通过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适龄青年踊跃应征,圆满完成我镇今冬征兵任务。
一、今冬征兵体检政审工作情况
XX年10月27日,镇征兵办组织全镇各村应征青年到四都卫生院参加征兵体格初检,共有72位应征青年通过体格初次检查合格,同日镇征兵办在县征兵办领导的指导要求下,在四都卫生院组织参检的应征青年参加应征入伍签字宣誓活动,该活动被县电视台《诏安新闻》栏目采纳进行新闻报道。
11月3日,镇征兵办组织通过初检合格应征青年到县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工作,经过县体检站医生检查后,全镇应征青年初步合格30人;11月7日,在县征兵办命令下,经过镇征兵办与各村委会的共同努力,再次发动组织32位应征青年到县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截至到11月10日,全镇应征青年共有34位应征青年通过县体检站体格检查初步合格。
11月10日至11月中旬,镇征兵办组织工作人员到34位经过县检初步合格的应征青年所在村,对他们的个人情况、学习情况、家庭情况和政治社会表现等方面进行征兵政治审查;11月下旬根据县征兵办的要求,组织34位应征青年到县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查部分科目复查。
经过层层严格的政治审查与体格复查工作,全镇共有29位适龄青年符合征兵体检政审双合格要求,加上1名低龄应征青年,全镇共有30位应征青年初步符合预征对象条件。
二、根据上级征兵部门要求确定预征对象工作情况
12月4日,县征兵办根据我镇应征青年体检政审双合格情况,下达确定预征对象入伍去向和指标,具体为:除省市县已确定的14名预征对象去向外(其中一名低龄应征青年由省征兵办提前确定),赋予我镇16名预征对象任务数,全镇预征对象任务数共计30人。(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12月4日下午,由镇征兵办组织,除省市县已确定的14名预征对象外,全镇体检政审双合格16位应征青年与16位家长在村民兵营长的带领下,到镇政府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参加体检政审双合格应征青年个人抽签确定预征入伍兵种的座谈会,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武装部长、教委主任和武装部副部长均列席监督抽签活动。
抽签活动进行前,16位应征青年及其家长均签字承诺:“无论抽中任何兵种,都将积极应征入伍;参加抽签确定兵种后拒绝、逃避兵役征集及应征入伍后拒绝、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则接受上级依照《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一轮抽签先确定16位青年正式抽签的先后顺序,经过第二轮正式抽签,16位青年自己抽签确定的预征入伍兵种分别为:东峤村的张晓丹、张益强、张明(其人在回家的路上,由张玄德村长代抽)三人均为20集团军;上湖村的胡志鸿为20集团军;西峤村的林杰东为20集团军;四都村的沈育川为20集团军;城楼村的李海鑫为20集团军;外埕村的李泽军为20集团军;马城村的李洪林为20集团军;后港村的李杰、李洪生、李溪生三人为20集团军,李伟强为江西武警,李顺宁为12集团军;西梧村的吴锦木为20集团军;山后村的李惠雄为江西武警。
三、领取新兵物品和输送新兵入伍工作情况
12月8日起至12月12日,按照上级征兵部门命令要求,镇征兵办干部及各村民兵营长分别带领30位预征对象到县武装部等各个单位领取新兵被服、红花、新兵入伍乘车需知本等相关物品。
12月10日起至12月15日,镇征兵办及各村民兵营长严密组织、密切配合,按照上级征兵部门指示要求,分别将我镇30位预征对象安全输送到江西武警、20集团军、南海舰队(该名预征对象根据上级征兵部门要求由广东武警调整为南海舰队)、31集团军、12集团军、福建空军、福建武警、江苏武警(其中一名预征对象根据上级征兵部门要求由12集团军调整为江苏武警)和军区司令部等相关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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