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提升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水平,确保煤炭基础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XX〕151号)精神,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关闭煤矿矿井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2022年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领导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经济局局长
××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会德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于2022年11月10 日前将成立机构情况报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煤炭工业局)。
二、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的方式、标准
(一)关闭方式
采取先关闭矿井,再整合煤炭资源的方式,在条件具备时,可以同时开展矿井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
(二)关闭标准
1.吊销相关证照;
2.停止供应并清缴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各产煤乡镇要及时成立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领导组,召开相关办矿人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做好被关闭矿井法人代表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配合乡镇做好关闭矿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为矿井关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按照《××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要求,2022年我县整合关闭2对矿井(××县发辉煤矿和××县树元煤矿)。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依法行政,对确定关闭的煤矿矿井坚决实施彻底关闭。对已关闭的煤矿矿井取得的相关证照,县国土资源局要申报吊销采矿许可证;县煤炭工业局要申报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工作资格证;县工商局要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县公安局要清缴火工用品;供电公司要切断供电电路。各有关乡镇、部门要进行不定期巡查和重点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三)督促检查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产煤乡镇要认真落实资源整合、关闭煤矿矿井责任制,加大巡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力度,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煤和私挖滥采现象。县煤炭工业局要指导帮助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是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处理好关闭和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关闭工作。同时,要做好资源整合和开采矿区的长远规划工作。共2页,当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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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密切配合,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顺利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关闭煤矿矿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的重要性,紧密协作,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协助各乡镇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涉及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关闭时限坚决予以关闭,不得推诿扯皮。
(三)及早谋划,确保2022年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任务提前完成。由于我县2022年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任务重、难度大,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早谋划,把它当作明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在2022年11月10日前成立专门工作组,积极着手做好2022年的整合关闭煤矿矿井工作。同时,要坚持思想工作做透1对,依法关闭1对,资源整合关闭到位的原则,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2022年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