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中心各所室:
根据云质监局函[2022]137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的通知》,及云质监认函[2022]188号《关于做好检测工作整顿活动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中心开展检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中心各室都是这次检测工作自查自纠的对象。各室要认真严肃地对检测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监督管理和是否符合《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进行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的阶段安排
(一)、各室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室要100%开展自查。
1、特种设备检验所
(1)无证检验和超范围检验的情况;
(2)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
(3)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规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
(4)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验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2、计量测试所
(1).超授权范围检定的情况;
(2).不具备相应能力而开展计量校准的情况;
(3).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转的情况;
(4).检定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定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3、产品质量检验所
(1)无证检验和超范围检验的情况;
(2)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
(3)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规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
(4)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验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7)能力验证及比对实验情况。
(二)、中心统一考核检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中心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对近三年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在领导班子内部明确了检测工作管理的分工和职责,是否建立并落实了有效的检测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研究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检测机构的发展等。对这期间发生、发现或反映的事故,要进行深入的检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
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环境条件是否具备,检测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是否到位,各项规程和执行的标准是否明确。重点要检查人员力量是否与检验任务相匹配,相关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技能和知识;抽样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量值溯源;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还要检查现有检测能力对地方重点产业检测覆盖情况。要对近一年的委托检验情况逐一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有关委托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检验就出具检验报告的现象,是否存在随意修改检验结果的现象,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要对近三年来检验机构完成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检验质量事故,是否存在不严格履行管理制度和检验规程、检验中徇私舞弊、承担任务工作中跑风漏气和借监督检查工作之机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等行为。
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测机构自身进行改正。对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部门及人员。对于发现有关人员与其岗位或能力要求明显不符的,应暂停其工作,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应检验检测工作。
三、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
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局有关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要求,广泛深入动员所有人员,切实把检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要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全面开展检测工作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完善和提高,严禁走过场,使自查自纠工作收到实效。
四、自查自纠报告
自查阶段完成后,各室撰写自查报告,中心将组织相关技术负责人、内审员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由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自查报告。报告中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自查报告通过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对问题较多、问题找不准的,不允许提前转入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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