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从即日起至xx年9月20日,在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强化市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底)。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二)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提请单位上层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储艳云,副组长:刘跃进、施勤、鲍习化、祁雷、欧阳海、严书红、纪明勤,成员: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毕红仕、苏波兼任主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位。(二)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5月30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