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

2025-01-1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精选6篇)

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 篇1

  一、防治现状

  经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麻风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麻风病发现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麻风病在我县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xx年底,全县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493例,未愈死亡、外迁、失访124例,复发病例18例,共治愈患者387例。现有治愈存活者60人,治愈存活者中有20%存在不同程度的可见畸残。现有现症病人3例,其中20xx年新发1例、20xx年发现2例,我县被列为全市麻风病次重点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依然严峻。

  全县麻风病流行乡镇分为二类:一是重点乡镇,为庄埠、永隆、右水等3个乡镇;二是其它乡镇,为发病率较低的其他乡镇。

  二、指导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危害,共创一个没有麻风病的世界。

  三、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麻风病患病率继续控制在0.1/10万以下,新发麻风病患者中Ⅱ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二)工作指标

  20xx—20xx年期间,全县必须保持以下指标:

  麻风病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

  麻风病患者开展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率达到95%以上。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到20xx年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长期在2年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80%。

  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

  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四、防治措施

  (一)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

  1、对新发病例应开展疫点调查。县皮肤病防治所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一次随防检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开展皮肤病症状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2、建立症状监测体系。保障麻风病防治的可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监测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见附件1),及时填写上报可疑症状病例转诊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患者到县皮肤病防治所做进一步检查,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季度及年度汇总表(季报表见附件3,年度汇报表见附件4);县皮肤病防治所负责对麻风病可疑病例的确诊和排除,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3、建立和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的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根据报病奖励办法和规定,予以奖励。

  (二)强化麻风病治疗与管理

  1、对在治疗期间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要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和疗效观察,就用药和症状改善情况进行再核实,及时发现、处理严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按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2、对完成规定疗程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随访,对达到临床判愈条件者应及时判愈。

  3、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患者,及时报告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由市皮肤病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价和处理,县皮肤病防治所安排人员跟踪随访。

  4、对有手术适应症的麻风病畸残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及时上报,联系赣州市皮肤病医院适时对其免费实施畸残矫治手术。

  (三)加强宣传,消除社会歧视

  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了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5)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健康教育促进手段,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社会歧视。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皮肤病防治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方案,于20xx年前完成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机制。由县卫计委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协调工作会议,通报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大防治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将麻风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切实落实右水麻风康复村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为麻风病现症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事业。

  (三)加强防治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师、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的防治技术培训,重点乡镇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四)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县皮肤病防治所应积极主动选送医务人员到省、市皮肤病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加强实验室及“医联体”建设,努力提升皮肤病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参与患者发现,健康教育等工作。

  六、督导与评估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县卫计委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县卫计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 篇2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监测和促进疫情处置能力。特制定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xx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

  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

  进程报告:

  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

  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

  ③资源使用情况。

  结案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

  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

  ③评价措施效果;

  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

  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xx〕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4.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分析。于20xx年3月前完成20xx年辖区内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

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 篇3

  为加速消除麻风病传染源,强化病例发现、畸残预防和病例康复,保障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及时控制传染源,减少畸残,降低社会歧视。

  (二)提高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认识和警惕性,减少麻风病的漏诊,减轻患者辗转诊治的医疗负担。

  (三)建立健全麻风病症状监测网络,促进防治有效结合。

  二、症状监测定义及范围

  麻风病症状监测是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具有麻风病可疑症状或体征者进行登记、报告、转诊、排查,促进麻风病例早期发现、控制传染源、减少畸残发生、降低社会歧视的措施和策略。需要开展监测的麻风病可疑症状包括:

  (一)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二)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三)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四)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五)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六)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七)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八)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型手、垂足。

  三、可疑症状者转诊

  (一)医疗机构转诊

  各镇卫生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卫中心(或其他指定科室)麻风病防治专干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皮肤科、神经科或其他相关接诊医生负责在就诊患者中甄别麻风可疑病例并负责《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附录1)的填写和转诊工作,公卫中心(或其他指定科室)负责《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附录1)的收集和报告。

  1.转诊对象

  符合《紫阳县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中罗列的需要监测的8条麻风病可疑症状中任意一条或一条以上者,在排除其他疾病后,作为可疑症状病例报告,并向安康疗养院转诊,同时报县疾控中心。

  2.转诊程序

  (1)填写转诊单:对需转诊的可疑症状病例,医疗卫生机构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附录1)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一周内报至县疾控中心;一份由转诊患者携带至安康疗养院复诊。

  (2)转诊前健康教育及转诊: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医生要对监测对象讲解转诊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见附件),并嘱咐其尽快到安康疗养院就诊。

  (3)公卫中心(或其他指定科室)每天负责收集本院的`“转诊单”,及时核对转诊对象相关信息,尤其是联系信息不详的,要督促转诊医生及时更正,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可疑症状者排查和复查

  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转诊到位的可疑症状者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对不能排除的麻风疑似病例,县疾控中心应联系安康疗养院对其进行复查。对已确诊的麻风病例,由安康疗养院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纳入患者管理。安康疗养院在一周内将复查的结果经县疾控中心反馈给原转诊单位。

  四、监测对象追踪

  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对全县的可疑症状者开展追踪工作。

  1.县疾控中心接到各单位报告的转诊单后,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2.县疾控中心在一月内未接到安康疗养院复查反馈,且经与安康疗养院联系,结果为疑似病例未能及时主动到位的,县疾控中心应进行主动追踪。

  五、数据收集、分析与反馈

  县疾控中心与各单位开展核对转诊单工作,每季度1次。安康疗养院或县疾控中心进行可疑症状者排查后,应及时完善《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附录1),在完成追踪后一个月内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LEPMIS)进行报告,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登记表》(附录2),并及时对每季度全县的麻风病症状监测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季报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录3-1),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资料管理,规范保存,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县卫健局许可,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资料。

  六、主要工作指标及完成时间

  (一)麻风病可疑线索报告率

  是指年度实际上报可疑症状病例数占下达可疑症状任务总数的百分比。麻风病可疑症状报告率=(实际报告数/下达可疑症状任务总数)×100%。

  注:各镇卫生院任务总数详见附录4。

  (二)麻风病症状监测完成时间

  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转诊上报等工作任务。

  (三)现场核查率

  是指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对各医疗机构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现场核查数占转诊的监测对象总数的百分比。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核查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核查的监测对象数/转诊的监测对象总数)×100%

  (四)评分标准

  优:≥90%;良:80~89%;中:70~79%;差:<70%。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县卫健局负责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组建麻风病症状监测系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开展监测对象的复核、追踪、反馈等。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对本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配合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对监测对象的追踪和排查等工作。

  (二)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确保症状监测取得实效。为确保麻风病症状监测取得实效,县疾控中心负责县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各镇卫生院负责院内及村医麻风病防治培训,培训作为麻风病防治业务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县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要组织相关临床诊疗科室医务人员及村医开展学习培训,达到从中发现早期麻风病例、消除麻风传染源降低麻风发病的目标。

  (三)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县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要利用麻风病防治宣传日并结合其他宣传日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麻风病防治知晓率。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卫健局将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纳入麻风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内容,县疾控中心组织对各单位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开展督导,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提高工作质量。

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 篇4

  为做好全市20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传染病的发现水平和网络直报质量,有效落实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病毒性肝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等常见传染病,以及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防控措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加强网络直报的监督管理,继续保持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横向和纵向对比有下降,努力实现无漏报,全面提升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时率达100%。

  (二)加强重点、重大传染病防控。制定完善监测方案,抓好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努力控制暴发疫情;对国家、省级要求监测的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暴发疫情调查率达100%。

  (三)努力保持消除疟疾目标。加强宣传,做好“三热”病人血检工作,逐步完善消除疟疾后的疟疾监测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做好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1、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和分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规范网络直报程序,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减少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市疾控中心及时审核疫情信息,并根据报告信息完成常规周分析、月分析和年分析,适时做好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

  2、市疾控中心完成年度用户权限申请,做好本级所有管理员账户、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的实名制管理,核实订正和补充完善各类用户信息,完成全市各镇、办事处和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编码维护工作。

  (二)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蔓延。按照《省手足口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发热疱疹门诊建设和管理,做好手足口病疑似病例样本采集和送检,确诊病例的个案调查和随访管理等工作,提高重症病例的发现和救治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布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与农牧部门沟通合作和疫情共享,联合开展疫情处置,规范做好病例管理,定期与豫北六市布病防治部门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布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感冒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高度关注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提前做好疫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重点时期、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医学隔离消毒制度,防止医源性感染发生。

  (五)加强消除疟疾后监测工作,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各医疗机构加强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年发热病人血检率达2‰;发现阳性样本,采用镜检、RDT或PCR及时进行诊断,病例确诊后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对所有检查出的疟疾病例同时制作滤纸血瞙(4个血滴)、5张血片和抗凝全血5ml,抗凝全血应冷冻保存后送省疾控中心寄防所。

  2、对发现的疟疾病例,首先要进行核实和确认,确诊后3日内组织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疫点周围群众开展主动病例筛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3、加强媒介控制,在输入病例较多1-2个自然村开展媒介按蚊种群、密度及生态习性等参数监测。

  (六)做好其它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媒介,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传染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加强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儿童家长、养殖户、出国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防病意识。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市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扎实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培训范围覆盖院内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村医和社区医生,重点培训疫情报告与管理、流行病学调查与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隔离观察、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内容,突出实用技能,提高各类传染病早期发现、及时报告、规范处置水平。

  (三)加强疫情监测,控制传染病疫情传播蔓延。市疾控中心及时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为传染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地、学校托幼机构、外出返乡人员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病例,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做好传染病漏报调查,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报告自查。市疾控中心全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两次漏报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加强督导考核,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市卫计委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督导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质量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 篇5

  20xx年1月31日是第68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34届“中国麻风节”。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__-20__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地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5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救助,保障困难麻风病患者基本生活。根据《规划》,民政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麻风病患者积极提供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以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切实解决麻风病患者的民生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线上APP、公众号、网站、短视频等新媒体,大力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提高公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认知程度,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同时要加大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要大力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

  (三)寒冬送暖,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难题。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实地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困难问题,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结合《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排查和寒冬送暖活动的'紧急通知》(梧民函〔20__〕xx1号)要求,要针对部分困难群众特别是麻风病患者可能面临的缺米缺油、缺衣缺被问题,及时动用救助资金采购必要粮油和御寒衣被,将这些物资及时发放到确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要动员各种力量帮助困难麻风病患者及时化解各种情绪问题和心理负担,解决生活难题,舒缓生活压力,坚决杜绝发生群众受寒挨饿及其他可能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四、相关要求

  (一)在开展宣传、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时,要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方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3号)防控有关规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活动。请填报《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2月xx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盖章版)以及附件表格报送至市局社会救助科,联系人:,电话:,邮箱:。

麻风病治疗方案范文 篇6

  为加强我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地卫生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分解

  (一)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__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__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xx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xx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xx年和20xx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完善各级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一、二类地区的省级防治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地市和县级不少于1名。三类地区省级防治机构必须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地市和县级防治机构应当配备麻风病防治兼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参与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级和地市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指导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时,要优先考虑当地有条件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具备麻风病诊治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加强麻风病防治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和防保人员、村医。对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主要开展防治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残疾预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对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2)、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一类地区省、市、县三级,二类地区省、市级,三类地区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由县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承担。到20xx年,对防治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到80%;对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对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患病率在l/1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消除麻风运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对确诊病例须在24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

  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六)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政府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治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治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一、二类地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三类地区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xx年和20xx年,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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