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凝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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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凝冻应急预案(通用5篇)

关于抗凝冻应急预案 篇1

  为确保辖区防雪防冻工作的正常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对防雪防冻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办事处成立防雪防冻应急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街道的防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值班室,由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辖区成立防雪防冻应急分队,以办事处工作人员、党员及青年志愿者为成员,负责各居民小区的防雪救灾工作。

  二、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辖区各单位、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辖区安全。

  三、应急处置

  1、预警: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灾害性天气通报或气象部门预报后。应在30分钟内将防雪防冻情况通知各职能部门及驻场单位。当强降雪发生后,各单位应密切注意动态,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启动应急响应。辖区、物业公司要重点加强危房及危险路段的监控,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和突发性降雪的处理措施。

  2、物资储备:辖区各单位要备足铁锹、扫帚等清雪工具,保证值班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充分做好防雪防冻前期准备工作,一旦下雪能够保证立即出动。

  3、道路融雪:在强降雪情况下,优先组织对辖区内主干道、次干道等区域的清雪融雪工作,以迅速疏通辖区交通,保证正常的出行秩序。

  四、工作要求

  在强降雪天气下,领导小组和各责任单位要时刻保持通讯和信息通畅,确保决策果断、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收效明显;各单位要通力协作,资源共享,随时调动应急所需要的人力、物资和设备等资源,全力以赴做好融雪及积雪清运工作。

  五、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要组织妥善安排好灾后居民的食宿,并将灾情及时汇总上报;做好保温取暖工作,预防冻伤、疾病发生。

  六、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抗凝冻应急预案 篇2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龙湖街道境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正常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清除积雪积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确保道路畅通,车辆行人安全,以及保证危房内人员安全,维持社会稳定,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防雪防冻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防大雪,抗大灾的.防范意识,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行业为主线,属地管理为主体,各自组织安排,狠抓落实。全面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及村(居)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扫雪为重点的防冻救灾工作。各单位进一步落实防雪防冻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切实把防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1、街道成立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防雪防冻工作。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政委:邓玲利

  组长:徐雷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综合保障办公室,苗荃任办公室主任,俞家银任应急抢险联络员,李静娴任信息宣传员,值班电话:,传真:。

  主要职责:

  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指挥、组织、协调辖区防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掌握雪情、冰情、灾情,组织实施防雪防冰抢险减灾工作,统一调控、调度防雪防冻物资,协调辖区相关单位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领导小组有关防雪防冻工作决定;掌握气象形势、雪情和冻情,及时了解雪情冻情强度,发布预报和通知;开展检查和督查,掌握险情和抢险救灾进度;负责灾情统计及上报;开展防雪防冰宣传教育,宣传防雪防冰典型,树立正能量。

  街道相关科室(成员单位):

  综合保障办公室(人武部):组织防雪防冻物资采购、储备和发放,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同时,根据雪情冰情变化需要,组织落实民兵、预备役参与防雪防冻抢险应急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以党建引领,发动基层党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党员、村(居)民积极参与防雪防冻工作,合力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

  城市管理办公室:承担街道抗雪防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小区消防、物业管理、危房安全方面防雪防冻各项抢险和保障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市政、绿化、市容、环卫、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及人员的安全。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开展农业生产防雪防冰自救,减轻农业生产大面积损失等。

  社会事务办:关注农村特困等困难人群、流浪乞讨人群的居住、生活等情况,做到应救尽救,应转尽转,确保特困等困难人群安全过冬。

  网格服务中心:做到辖区网格全覆盖,全面掌握险情灾情,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积极做好防雪防冻期间灾情险情上报和维稳工作。

  为民服务中心:热情接待办事群众,高效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办结后提醒告知群众出行安全,加强个人防护等。

  驻街城管中队:协助街道完成各类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户外广告等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广告牌因大雪跌落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龙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防雪防冻期间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2、应急分队

  指导员:冯利阳

  队长:王克非

  副队长:徐书义

  队员:街道干部30人,村(居)机干民兵33人,城管驻街中队队员16人

  三、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驻街各单位、各村(居)要确保本单位值班电话、传真等通信工具畅通,值班电话及主要负责人电话号码,一经更改,应及时上报街道。防雪防冻值班期间不得关闭手机,不得擅离职守。

  (二)信息保障。建立健全防雪防冻信息反馈机制,驻街各单位、各村(居)将收集、整理的各类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值班室,电话:。信息上报的内容是路面(桥梁)积雪情况、防雪防冻事件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各类人员、物资投入情况。宣传报道类信息与苗荃联系,联系电话,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和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四、目标任务

  要全面落实辖区内主次干道、重点路段、街巷、广场的积雪清除,确保街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的扫雪任务完成,确保无房屋被积雪压倒及伤人事故发生。驻街各单位(施工各工地)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扫雪工作,20人以上单位都要相应成立清扫积雪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要求积极做好清扫积雪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扫雪物资准备和人员分工,熟悉本单位扫雪路程范围,假日照此方案执行。

  五、灾情分析及工作应急程序

  (一)小雪。当气象台预报有小到中雪(含小雪)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12小时降雪量0.5-1.9mm,净积雪深度1cm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Ⅳ级响应,并安排专人值班。各村(社区)根据预案及时清扫积雪,街道市容督促沿街经营业户和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及时清扫积雪。白天降雪应在下午五时前清扫完毕,夜间降雪应在次日早上七时前清扫完毕。

  (二)中雪。当气象台预报有中到大雪(含中雪)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12小时降雪量1.0-2.9mm,净积雪深度2cm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Ⅲ级响应。街道实行24小时值班,对辖区道路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及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各村和社区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危旧房内人员转移,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三)大雪。当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3.0-5.9mm,净积雪深度4cm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Ⅱ级响应,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到岗带班值守,及时准确地向各村(社区)发布各种信息、指令,随时掌握雪情和灾情,并上报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各村和社区启动防雪防冻预案,组织专人负责危旧房内人员转移。同时,组织发动全民清扫积雪,实行包片分段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域内的积雪。

  (四)暴雪。当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或已经出现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6.0mm,净积雪深度6cm以上时,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进入Ⅰ级响应,街道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村(社区)组织人员清扫积雪,防止积雪凝冰,并组织危旧房内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负责支持重点地段的积雪清扫工作。

  (五)结冰。当气象台发布雨雪冰冻、道路结冰预警信息或当路表温度低于0℃时,各村(社区)要根据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结冰道路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六)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各村和社区要根据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六、善后工作

  发生灾情后,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村(社区)做好抢险救灾、雪后修复等善后工作。针对当年防雪防冻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损坏的公共设施及时组织或协调上级部门修复。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思想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克服一切麻痹思想,从思想上做好防雪防冻抢险的一切准备。

  2、明确分工,各尽其职,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街道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请假。

  3、加强应急值班,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服从指挥,积极组织和参加防雪防冻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关于抗凝冻应急预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和《临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上位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镇(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

  杭州市临安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镇(街道)指挥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防指组成

  指挥:区长

  常务副指挥: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水电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临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水电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供销社、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融媒体中心、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电信临安分公司、移动临安分公司、联通临安分公司、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国网临安供电公司、区国兴集团、区城投集团、区新锦集团、区科投集团、区城际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等单位。

  2.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临安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联络驻临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抗雪防冻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区级新闻媒体做好全社会参与抗雪防冻工作的舆论宣传。

  (2)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全区民兵,协调驻军及跨区支援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发动普通民兵营连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危旧房屋住户排查、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组织现地临机指挥。

  (3)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灾安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及采矿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商品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5)区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6)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筑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措施,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区属在建、已建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区属公用人防工程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区属公用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督促、指导做好区属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

  (7)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指导督促各地教育部门行政部门,在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8)市公安局临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9)区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加强与高速交警对接协调,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主城区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10)区民政局: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11)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

  (1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协助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地区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管辖内水上运输管理,组织开展内河水上搜救;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根据需要实施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

  (14)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生产特别是大棚等农业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期间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

  (15)区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报告气象数据;负责加强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16)区水利水电局:负责对全区水利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应急抢修。

  (17)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抗雪防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8)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星级宾馆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属地镇(街道)、A级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19)区供销社:做好农资淡季储备和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及灾后农业保险快速理赔工作。

  (20)区卫健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21)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2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地区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23)区城管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指导城市管理应急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对城区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24)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统筹协调防雨雪冰冻基础数据的归集工作,监督其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25)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6)区融媒体中心:宣传抗雪防冻科普知识,及时向公众发布指挥部、气象部门发出的抗雪防冻预警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27)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抗雪防冻工作。

  (28)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抗雪防冻工作。

  (29)电信临安分公司、移动临安分公司、联通临安分公司、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30)国网临安供电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设置在所属范围内的水泥杆、路灯杆等相关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31)区国兴集团: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新建供水设施防冻措施,并提高存量设施防冻能力;按要求落实并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

  (32)区城投集团、区新锦集团、区科投集团: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抗雪防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抗雪防冻相关工作。

  (33)区城际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协调地铁运营线路、地铁在建工程的抗雪防冻工作。

  其他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雪抗冻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武部、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投集团分管领导担任。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常务副主任(市预案为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区抗雪办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镇(街道)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三)镇(街道)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应参照设立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制定完善本辖区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内的抗雪防冻工作;同时,应积极发动社区、行政村,住宅小区、自然村和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力量参与抗雪防冻工作。

  五、预警分级

  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__〕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

  蓝色预警: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

  黄色预警: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

  橙色预警: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各部门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及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城投集团等部门会商。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镇(街道)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区抗雪办值班。

  5.区气象局每日15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城投集团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本行业情况。

  6.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级防指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交警大队、区城投集团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镇(街道)防指。

  3.区防指副指挥带班,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做好值守。

  4.区气象局每日7时、15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城投集团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本行业情况。

  5.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区委宣传部、区气象、城管、城投、住建、交通运输、交警、农业农村、文旅、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区防指值班。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其授权的副指挥组织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城投集团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常务副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镇(街道)防指。

  4.区防指常务副指挥带班值守。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区气象局每日7时、15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城投集团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本行业情况。

  7.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气象、城管、城投、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

  9.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常务副指挥、副指挥组织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城投集团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镇(街道)防指。必要时,提请区委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常务副指挥带班值守。

  6.区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镇(街道)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气象局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城投集团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本行业情况。

  9.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气象、城管、城投、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

  11.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镇(街道)防指应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协调、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镇(街道)防指应组织落实本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华数集团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抢险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专项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等保障。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社区(村)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九、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影响情况的变化,区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救灾与重建

  (一)灾害发生时,由各级防指负责汇总统计灾情信息。

  (二)发生灾害的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三)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四)镇(街道)防指每年3月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各级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二、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临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突发事件应对的总纲,对《临安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具有指导、兜底作用。本预案未尽事宜,请参照《临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具体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临安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临政办〔20__〕15号)同时废止。

关于抗凝冻应急预案 篇4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冬季除雪防冻工作,增强突发性雪灾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内道路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街道研究,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除雪防冰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辖区除雪防冻工作,检查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具体负责除雪防冰的协调、调度、检查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为除雪防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除雪防冻工作,按照《北城街道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沿街门店做好除雪防冻工作。

  三、除雪防冻范围

  辖区主要市政道路,如东方红大街、康庄路、黄河路、大学路、西安路、解放街

  辖区主要地段,如城乡结合部、街巷、小区

  主要场所,如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医院。

  四、预警机制

  1、降雪为小雪时,启动蓝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应在下午6:00前清除完毕,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9:00前清除完毕。

  2、降雪为中雪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在晚上8:00前完成积雪清除,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10:00前完成积雪清除。

  3、降雪为大雪时,启动橙色预警机制。街道全面动员发动,并具体组织实施积雪清除。实行包片分段,确保责任到人,及时组织积雪清除。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园林部门清除树木积雪。

  4、降雪为暴雪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各社区、各单位组织每日清除积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凝冰。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除雪突击队支援重点地段的积雪清除。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路段适时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五、工作要求

  1、所有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雪防冻各项准备,严格服从街道办除雪防冻领导小组的调度。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各社区、各单位街道除雪指令后,要立即投入积极除雪行动,保证清楚干净到位。堆雪清理出路面外,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3、物业小区内积雪,有各小区物业组织群众完成。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社区要结合任务分工,各自制定详细的除雪防冰应急预案;包社区干部要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按照不同预警机制要求,随时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书面检讨;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关于抗凝冻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生产生活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辖区内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突发事故,出现辖区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辖区重点企业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原燃料严重短缺或产成品严重积压,导致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等。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铜陵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铜陵市郊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防灾与救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区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由属地政府报请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生产安全组、积雪清扫组、应急救援组、物资保障组、生活救助组、医疗救治组等七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视频会议保障、对外联络、催办督办、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承办领导交办事项,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重要新闻和防灾避险常识,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2.生产安全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企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对农村公路、急弯陡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督查区经开区和乡镇(办)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构建物、危旧房屋、校舍、钢构厂房等场所加固和清雪扫雪工作,对无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属地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科经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积雪清扫组:负责全区主次干道、码头渡口的除雪保畅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区开发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疏通县、乡干道等工作。组织应急抢险突击队伍,及时增援重点地区、路段的清扫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

  4.应急救援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应急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参与增援灾情严重地区抢险救灾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5.物资保障组:负责粮食、食用油、蔬菜、猪肉、成品油、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6.生活救助组:负责受灾地区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保障群众的衣食住。妥善安置滞留司乘人员和旅客生活等工作,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脱贫户、重度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跟踪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参加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受灾地政府)

  7.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参加单位:区市监局)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常态化做好抗雪防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入村到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灾区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脱贫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加强矿山、厂房、大棚等设施隐患排查和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开展防冻、防滑、防爆、防坍塌、防泄漏、防坠落、防中毒等专项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受降雪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境内所有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危化品企业等,若在恶劣天气下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作业。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先进事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3.区发改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4.区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区科经局:参与协调救灾机械装备,协调企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降低灾害损失。

  6.区公安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区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敬老院、养老院等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9.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区住建局:配合市住建部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系统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对各类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对边远厂矿住房、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和大跨度轻钢材质房屋、临时建筑工棚、塔吊等实施巡查,实施除雪减压、加固防塌,临时关闭等措施。

  11.区交通局:强化县乡公路养护,储备充足除雪、铲冰、融雪等机械、物资和应急人员力量,及时做好重要县道的除雪、铲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铲冰除雪,保证道路正常通行。向因恶劣天气滞留我区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1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区商务局:负责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采购建立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督促做好加油站、直属农贸市场安全防范工作。

  15.区文旅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低温雨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游乐设施安全、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6.区卫健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物资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区市监局:负责受灾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8.区城管局:会同属地组织环卫工人清除城市道路积雪、积水,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区内有关道路等重点位置的抗雪除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沿街单位、网点除雪工作。

  19.区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20.区人武部:在收到区应急指挥部请求,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力量参加铲冰除雪救灾工作。必要时,报告市军分区申请部队支援我区铲冰除雪救灾工作。

  21.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做好铲冰除雪支援工作。

  22.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区指挥部视频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协调电信运营商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23.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成立铲冰除雪突击队,在区指挥部的指挥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4.区文明办:根据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干部包路段,加大辖区主次干道积雪的清理工作,全面清除主次干道的积雪。深度挖掘和宣传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扩大影响。

  25.区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会同应急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Ⅱ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冰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10—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Ⅲ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5—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Ⅳ级预警:全区日平均气温接近0℃,累计积雪深度2—5厘米,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2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五、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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