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精选33篇)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1
甲方: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 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行长:(签章)______________ 校长:(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3
合同担保的特征
1、从属性:指合同担保从属于所担保的债务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债依存的合同。合同担保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因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补充性:指的是合同担保一经成立,就在主债关系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3、保障性:指合同担保是用以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担保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为保证合同履行而向债权人作出的一种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不必经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而直接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获得某种补救,以弥补债权人遭受的损失。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浴。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4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一、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
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二、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三、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第一,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第二,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5
担 保 书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本担保于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 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
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
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
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6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的购销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从属于购销合同。
一、担保责任:
1、是在_____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2、担保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从属的购销合同,否则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方可要求履行担保责任,若对合同履行情况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义。
2、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时应附带能证明乙方违反供销合同未按期支付货款的书面文件。
3、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供销合同中约定的未履行货款以及供销合同所约定的违约利息、乙方中途退货的违约金,必须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还款日期、金额、方式履行。如需延期,在付款通知书所规定还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笔款项的还款日计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三、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作相应追偿。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________公证处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二、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
三、借款期限:从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四、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六、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违约责任: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自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款人):乙方(贷款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8
担保合同4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署地点: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货物销售框架合同》,乙方以赊销方式向甲方购买产品;
鉴于丙方愿意对乙方在上述《货物买卖框架合同》项下欠甲方的未偿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乙方在___________
第二条:丙方担保的范围是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乙方和丙方对前条所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为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能按本保证合同的约定偿还前条的债务,甲方有权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多方索赔。乙方和丙方保证,任何一方或各方将在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____天内付清上述款项..
第四条:乙方和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货物买卖框架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货物销售框架合同》执行。
第五条:如发生变更或撤销,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
第6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最高担保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变更后的机构应按最高担保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金额不足以赔偿所受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违约金应在违约发生后____天内支付。
第7条:解决争端的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解释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住房概况:
租赁物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后乙方续租的,应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解除)后三天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人民币(小写:)。房租每月预付一次。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第一笔租金和抵押款________人民币(小写:)。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或欠款,甲方应返还抵押款。房贷不计息。
四.租赁房屋的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赁房屋的租金、抵押及相关费用。
5.2租赁期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5.3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天内归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如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归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
5.5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六、不及物动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权限内独立使用租赁房屋的租赁部分。
6.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赁房屋的租金、水、电、煤气、暖气等费用。
6.4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赎回现有经营项目,但新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或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6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气、暖等设备和设施。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对邻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6.7乙方需要装修租赁房屋时,不得损坏房屋现有结构,并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退租后,附属装修归甲方免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装修。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作为承租人(乙方)的担保人自愿签署本合同,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理解完全清晰一致,并自愿以个人全部财产无限连带责任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丙方应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其地位与乙方相同,对此丙方没有任何疑问。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甲方未追究乙方的,甲方已向丙方提起民事诉讼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为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年。
八.违约责任:
8.1甲、乙、丙三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8.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下列违约原因时,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要求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并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出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赎回或由第三方使用。
8.2.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乙方在租赁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乙方拖欠租金、水、电、卫生、暖气等相关费用。
8.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
8.2.6损坏的租赁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
8.2.7在公共通道内或不在自己租赁范围内堆放杂物或放置其他物品,会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
8.3违约赔偿金
8.3.1租赁期内,如乙方违约或未经甲方同意退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也适用上述约定。
8.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向甲方收回预付租金,预付租金的金额从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九.如该房屋需要维修,而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未能修复或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改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之间的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生效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指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9
在生活中很多交易过程中,都会需要合同作为保障。常见就是租房或者在工作中签订的劳动合同。想想如果没有合同作为约束对方的条件,那不是做什么都会法律保障其权益也会受到损失。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10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相关知识: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综上可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一般为两年,但是由于情况不一样,具体的担保期限起算时间就会不同,同时在担保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话,则担保期限还有可能终止。更多担保合同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11
担保合同的含义: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担保合同的期限: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12
担保合同的无效,是指担保合同因欠缺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而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是以担保主合同债权为目的的,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则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因而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主合同的无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确认,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我们还应当明确,主合同的部分无效,不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主合同的债权不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则不受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这是确认担保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但对独立担保,如经常遇到担保人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遇到担保合同中约定“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立法精神看,担保合同可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但应当明确的是,国内担保合同作出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涉外担保合同则有效。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民事行为或合同无效原因而不生法律效力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担保合同。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一是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但应当明确的是,国家机关既包括各级党委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又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二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些单位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三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
四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担保人。
五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提供的担保,非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则担保不生效力。
六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则担保合同无效。否则,担保合同有效。
(2)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损害国家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依据《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四十条的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即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担保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为无效担保合同。如:
《担保法解释》第五条所规定的“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可谓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就对外担保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担保行为,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就《担保法解释》第六条具体规定来说:该条第二项规定的“担保人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外汇管理局批准或者登记的”情形,实质上是境外的债务人转嫁风险的一种方式,损害了国家经济利益。第三项规定的“境内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实质上是将导致外债风险转移给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而加大中方的筹资成本和风险,因直接或者间接地形成中方债务而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外商实际上既不出资也不承担风险却取得利益,这既违背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法的基本原则,也与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相悻。
第四项所规定的“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情形,在没有外国机构和外资企业的等值外汇资产作抵押的证明的前提下,实际上违反了我国外汇管制规定,损害国家金融和外汇管理秩序。第五项规定的“对外担保合同或者主合同进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的情形,应视为新的对外担保,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和外汇管理局批准,否则合同条款的变更将会加重担保人的责任而增加担保风险,担保人可以免责。《担保法解释》运用公序良俗原则作为评判行政规章中的禁止性和强行性规定的重要标准的做法,对于人民法院在合同法实施后应如何对待行政规章中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问题,无疑颇具启示性的指导意义。
(5)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担保合同或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担保合同,被代理人不予追认,也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其担保合同对被代理人不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综上,可以知道,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两大类,即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两类。详细的内容以及在上文中和大家分享过了,希望对您了解担保合同的知识有所帮助。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1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保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提供担保。经审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同意以其名义将(该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给予乙方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保证。
二.如果丙方未能在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返还乙方的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乙方可以将甲方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包括丙方到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抵减乙方的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向丙方追偿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抵押财产所在地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予以协助;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及与抵押财产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收存;
3.抵押登记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为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险期限应比主合同的保险期限长。主合同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当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性损失时,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先追偿丙方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险费的权利。
2.甲方负责支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坏不影响甲方保证责任的减少。如未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乙方有权向丙方索赔;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赔,无需先索赔保险赔偿金。
抵押的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解除,丙方已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时,甲乙双方可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抵押关系即行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30天内,将抵押财产的原始凭证退还给甲方;
2.与解除抵押关系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不及物动词抵押财产的处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处分抵押财产: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无人代其承担债务。
(二)处置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出售或拍卖抵押财产,并以所得款项予以补偿;
3.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及其他应补偿的利益;
4.乙方向乙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补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处置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给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2.偿还丙方欠乙方的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因逾期付款、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等。;
3.扣除上述金额后,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返还给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与抵押财产的买卖、租赁有关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5)如果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因此要求损害赔偿。
七.特别商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甲方财产已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没收;
3.丙方无还款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变化时,乙方认为有必要。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丙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 (2)条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或隐瞒,在签订本合同前,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3.保证抵押财产在接管抵押财产期间保持整洁完好(正常损失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如抵押财产部分或全部受损,甲方应对任何原因和任何人的任何过错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扩大;
5.抵押财产贬值或不履行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进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赠、转让、抵减债务、信托、出借或处分。
7.甲方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出租抵押房产时,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承租人应在乙方发函通知承租人搬出抵押房产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搬出;
8.允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入抵押物进行检查;
9.变更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税费;
11.如有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传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2.根据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签署一切相关文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发生合并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变更后的机构应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条所述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九.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迟均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在主合同和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权益,也不得视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许可。 也不视为乙方放弃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XI。违约责任
1.如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财产恢复原状或提出经乙方同意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前支付主合同规定的金额,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被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抵押,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1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属无效。甲方、丙方及其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前,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仍然有效。
十三.如果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在法律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将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以各种合法方式)立即向丙方追偿欠款。
十四.纠纷调解
甲、乙、丙三方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约定一致。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