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通用3篇)
2022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篇1为贯彻落实《家朋乡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家朋乡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大力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事业,包括妇女儿童事业,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我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高素质的妇女群体,优化妇女儿童生长环境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的公德权益为根本,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推进社会全面进步。
二、总体目标
1.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更加广泛,与男性平等地享有就业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决策程度明显提高,各项政治权利得到保障。妇女教育进一步发展,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大力推进妇幼卫生现代化,妇女卫生保健状况显著改善;妇女进步与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2.继续巩固我乡儿童工作已经形成的良好态势,各项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儿童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工程加快实施,儿童综合素质显著增强,儿童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环境日趋优化。
三、具体指标
1.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和社会保障水平。
(1)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5%;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3)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4)对侵犯妇女劳动保障权益的劳动保障监察立案率、按期结案率均达100%;
2.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1)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中的比例。
(2)乡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性分别不少于20%和30%。
(3)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性比例与本单位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4)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20xx年达到9%)。
(5) 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参与决策管理的作用。
3.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养和竞争能力。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的原则和理念。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达到8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20xx年达到87%)。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20xx年达到99.2%以上),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xx年达到93%),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3%(20xx年达到36%),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保持基本均衡。
(6)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得到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
(7)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女性中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状况不断改善。
4.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妇女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健康素养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20xx年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20xx年达到9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20xx年达到80%以上)。
(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20xx年达到6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5%(20xx年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5%以上(20xx年均达到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6)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20xx年达到70%以上)。
(7)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8)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9)提高农村妇女、少数民族妇女、老年妇女和流动、留守、残疾等妇女享有的卫生保健水平,改善弱势妇女群体健康状况。
5.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
(1)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2)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
(3)侵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受案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80%;
6.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1)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2)城乡绿化覆盖率达60%;
(3)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100%;
四、群策群力,全面组织实施
为全面完成实施妇女儿童的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我乡将群策群力,全面动员全方位运行。具体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增强妇、儿卫生投入,合理安排保健经费。
2.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解决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春雷儿童计划”,加快对贫困妇女和儿童的捐助力度,高度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留守儿童教育。依托学校建立亲子教育中心和儿童心理咨询中心。
3.继续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开展家教理伦研究和探索,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各村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4.在未成年人中进行青春期,预防吸烟和禁毒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健、自我防范的能力。
5.加强有关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通过开设法制课、举办法律培训班,送法进村组和法律咨询活动等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水平,增强保护意识。通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和妇女、儿童信访接待联合处理工作班子,提高办案质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解决妇女的养老、医疗问题,认真落实好贫困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收工作,保障贫困、残疾妇女、儿童的就业、入学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证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我乡成立以黄望军为组长,舒卫华为副组长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妇联,由陈赛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各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对于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将列入各村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对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政府将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既统一又集中,既联合协作,以独当一面,为全面开创新的妇女、儿童事业而奋斗。
2022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篇2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和《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对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贯彻20xx-20xx年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河北省人口发展“”规划》有关部署,落实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落实安全高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8%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至0.04%以下;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到20xx年,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四)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合理。
三、主要任务
(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及时指导育龄夫妇避孕和孕情检查,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准确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保健等服务。
2.积极推动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育龄夫妻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使育龄夫妻能够掌握适宜自己身体状况和生理时期的避孕方法、避孕原理、主要优缺点及使用方法等。在育龄群众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帮助育龄夫妻落实一项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并使育龄群众掌握紧急避孕方法及发现避孕失败后如何获取安全的补救措施。
3.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环境,增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项目。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受术者手术风险,避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推动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
(二)适龄儿童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1.持续开展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以每年的世界避孕日(9月26日)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倡导,提升避孕意识,提高安全避孕率,促进青少年对性行为与生殖健康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2.深化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将青春健康教育作为生育关怀行动和创建幸福家庭的重要内容。扩大青春健康试点,通过宣传倡导等多种方式,开展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为主题的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的“三进活动”。
3.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援助行动。组织专家和青年志愿者到农村贫困地区开展留守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1、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活动,逐步提高宣传倡导、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免费避孕药具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在流动人口中的覆盖率。
2、完善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健全市级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掌握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
3、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依托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开展对流动和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及政策研究。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将“关爱女孩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传播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自觉维护女孩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消除性别歧视,形成男女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加强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为孕产期妇女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政策咨询、孕产保健等服务,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随访服务,加强宣传倡导和政策解读,防止孕情不明消失,确保女孩的出生和成长。
3.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有关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涉及“两非”案件的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妇女和女孩,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女孩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做好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民生普惠政策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计生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推动流动计生家庭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科学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市内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化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家庭和新型人口文化。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利用广泛分布在城乡各地的人口文化基地、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大院等基层阵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
(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强化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健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功能。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落实流入地的服务管理责任。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稳定增长,确保工作需要。
(六)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新时期人口计生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以孕前优生服务为重点,以生殖健康服务为补充,加快技术骨干培养,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发挥优势。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健全党政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格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完善本系统职责及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网络优势、宣传优势和服务优势,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积极工作。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寻找本部门与妇女儿童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职责。
(三)认真落实,加强监测。市人口计生委将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本单位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工作,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
2022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篇3“”期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也是贵港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时期。市委市政府必须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推进贵港文化建设,为全面建设贵港小康社会,优化妇女儿童文化生活提供精神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贵港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着力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力度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推动贵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 “”贵港文化发展的原则
“”时期,我市文化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我市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城乡、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对农村文化投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的大发展格局。
(三) “”规划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贵港要建立起“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等五大体系。使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能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文化的共同发展;文化事业全面推进,文化产业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时期的工作任务
1.建立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干,以县市区文化设施建设为中心点,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文化站的目标,建设一批行政村文化室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基本形成市、县、乡、村(社区)四级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完成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集艺术性、标志性、实用性于一体的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中心城市的文化辐射功能。二是要加强县市区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桂平、平南现有馆水平,新建港北、港南、覃塘的文化活动中心。以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为载体,为周边区域提供文化服务,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三是要完成乡镇文化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必需设备的配备,保障正常运行,逐步提升服务水准。
2.建立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群众文化工作,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的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市、县每年送戏下乡演出场次比“”期间增加30%。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文艺辅导或展演活动,图书馆、博物馆、每年要安排免费开放,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艺术欣赏水平。
实施精品战略,以多出优秀作品为重点,促进舞台艺术创作繁荣,为贵港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一是创作一台粤剧,争取成为广西的舞台艺术精品;二是创作一批具有当代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小品小戏剧目;三是创作几首能够流传的歌曲;四是创作一个书画长卷《日出西江百里红》;五是推出一项“荷城之星”大舞台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艺术才华;六是酝酿一台大型歌舞《西江流韵》。
3.建立立体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旅游发展的关系,既要按照文物保护的原则促进文物事业的发展,又要合理利用好文物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在坚持文物工作方针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旅游产业的开发,使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濒危的民族文化遗产,20xx年前再推荐10项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出版第二辑《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4.建立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管理。降低文化市场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经营。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文化市场繁荣。促进歌舞娱乐场所的大众化经营,扶持发展健康文明适应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项目,大力扶持发展连锁经营、超市和电子商务,以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为目标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统一执法机构,加强文化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高素质的文化执法干部队伍。
5.建立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发展的原则,以音像业、娱乐业、演艺业、网络文化为龙头,全面推动我市文化市场各个门类实现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规范发展。
“”期间,出台贵港市《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通过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加强主导产业建设,培育一批强势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技术较为先进的文化产业体系,使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各级政府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实现由文化产业要素资源配置向文化发展宏观环境设计与管理体制的过度,完善宏观调控、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作用;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壁垒、地区壁垒、体制壁垒;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挖掘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潜力。实施“人才兴文”、“品牌兴文”、“市场兴文”和“技术兴文”四大战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投身文化产品创新和文化品牌建设,推动文化产业的技术、产品、品牌、市场和资本的融合,努力保证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提升文化的发展能力。
(1)发展演艺业、娱乐业、网络服务业、文化培训业等重点文化产业。
扶持、引导歌舞团、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举办健康的文艺演出,并逐渐上规模;推动新建、扩建、改建。
(2)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新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深对文化产业的认识,充分认清发展文化产业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地位和作用,把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定期研究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强化对文化产业的领导和协调。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文化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机制。推进文化产业管理创新。
(3)鼓励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充分非共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民营资本投资开发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投资建设的文化设施,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经济投资的项目同待遇。
(4)发展行业协会,扶持中介服务。
鼓励和支持非政府性质的独立文化行业协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单位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维护文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协会以集中办理公共事务、维护共同利益、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减少运作成本的方式创作会员价值,形成协会成员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引导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标准、开展从业资格认证、组织行业交流、招商引资活动等,并就文化产业政策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鼓励文化中介机构向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协会等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分离,引导和支持社会化文化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资金和技术的引进、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对策措施
(一)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改变长期以来对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状况。“”期间,我市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要增加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的文化活动经费的安排,确保乡、村两级文化活动正常开展。
区别不同性质的文化单位,实行不同的投入政策。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区别情况给予财政补贴;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可逐步减少到最后停止投入。
各级政府设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繁荣文艺创作、文化扶贫、艺术教育、文物保护及其它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及重点文化活动的开展。
(二)深入文化体制改革
“”期间,一是要顺应时代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一致,与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相符合的文化事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群众文化群众办、社会文化社会办”。加大对社区文化、民族文化、企业文化及校园文化的指导和管理力度。二是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建立和规范各类奖励制度
大力表彰文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三年评比表彰一批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文化工作的榜样;建立市级优秀剧(节)目奖励基金,规范各类文化艺术奖励标准和名称,促进艺术创作的发展与繁荣。
(四)大力培养和使用文化艺术人才。
加快人才培训,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培育艺术人才,逐步实现文化艺术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采取报送或委托高等艺术院校代培的办法,培养致力于发展我市文化艺术的高、中级专业人才;不拘一格提拔使用对我市文化艺术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不失时机地引进“顶尖”人才。
(五)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把文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国家要求真正做到“五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