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民工子女学校、幼儿园、成职校及直属单位:
~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尽力减少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坚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和治安安全合格单位的创建、复验工作。加强治安安全防范措施(人防、技防、物防)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我区教育系统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各校(园)、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要把维护政治安定与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定期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本单位的治安情况。坚持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层层签约工作,签约率要达到100%。并将职责分解落实到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切实可行的制度和考核标准,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
2、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员的联络制度,凡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和本单位的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公室、法制科及有关部门。每月25日将安全保卫月报表上报法制科。
3、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责任到位,二是具体工作到位,三是应变措施到位,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矛盾及时解决。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4、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研工作,各单位要在做好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与社区安全文明建设的关系。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就如何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组织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专题,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论文在10月15日前寄送法制科。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
1、组织广大师生和干部参加有关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的考试,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普法教育试点学校的作用。使广大师生在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中接受法制教育,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果、有总结。
3、继续巩固和完善警校共建、检校共建、司教共建的机制。充分发挥校外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4、坚持开展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的评选和复验工作。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有效控制“两率”
1、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制度,积极采用科学方法矫治学生的不健康心理,加强对学生的耐挫教育与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向健康、文明、守法的方面发展。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配合启德学校做好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3、巩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成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文化市场,加强对网吧、游戏机房经营场所的监督,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文化教育资源为学生服务,切实组织好学生的节假日和双休日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做到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自护自救的演习活动,避免在校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的非正常死亡率。
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1、各单位要加强门卫制度与节假日的值班制度,要有值班情况记录本。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2、加强对实验室易燃品和易爆品的管理,对化学实验室的剧毒品要实行“五双”(锁、管、发、收、核)管理制度。并做到签名登记,严禁挪用、流失。教育师生在做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各单位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的同时,要建立每月一次对校内安全防范设施、饮食卫生情况和学生活动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并要有安全检查情况的记录本,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五、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安全合格单位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文明建设
1、社会治安安全合格单位还未创建的单位要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对照创安标准,争取在年内验收合格。
2、社会治安安全合格单位已通过验收合格的单位,要不断总结创安工作经验,作好每两年一次的复验工作。
3、社会治安安全合格单位验收或复验不合格、未创建的单位,不能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
4、各单位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所在镇、街道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活动,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