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是人们下班回家的高峰期,我背着沉重的大书包准备回家。在一个车站的拐弯处,我又看见了她。
她,只是个乞丐,经常在这个拐弯处出现。她似乎和其他乞丐没有什么不同:一样凌乱的头发,一样无助的眼神,一样破烂的衣衫,还有一样的大铁盘。这副样子,谁见了都会产生怜悯之情。尽管这样,每一次她的铁碗总是只放着几块价值少得可怜的钢蹦儿。浑身上下都带着股寒酸的气息。 她见到了我,几步就迈到我的面前,嘴里念叨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语言,也许是她家乡的方言吧。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口袋,恰巧已经没有零钱了。难道把十块钱给她?怎么可以?(我实在是不舍)可什么也不给,又说不过去。无奈之下,我只好去附近买点东西,把找零给她。她的眼里充满了感激,又念叨起了什么。
我想,大概是感谢我的施舍吧。 此刻,我竟也有一些瞧不起她了,不是看不起她的地位,而是觉得她没骨气,根本就不懂得自尊、自爱!从人格上讲,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有时候,施舍根本就是一种侮辱。接受者接受了自己 并不该得到的事物也就是在接受屈辱。面对屈辱,她的眼里没有气愤,取而代之的却是感激,这是可悲的。一个人,日月生活在屈辱之中,她的人生就渐渐黯淡下来。我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后悔,也为乞丐如此践踏自己的生命感到惋惜。
也有可能明天她的生命就出现晴天,可假如我是她,这对我来说,将永远是个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