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的午后,窗边的薄荷被阳光抹上了一层透明的金黄。我一边用抹布擦拭着书柜的边框,一边有些骄傲的扫视着一册册书籍。
我的书卷不一定是最多的,但在班里,书比我还多的人,不会超过三个。
我极少向父母索要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一说看上了什么书,妈妈总会问我,学校里必读的书都读完了吗?而爸爸则二话不说披上衣服开车带我去大书店里,逛上半天。
爸爸还有一个习惯:新买的书上一定要提上字。
在书本的扉页上,或是龙飞凤舞的狂草,或是端正大方的正楷,都写着什么“赠爱女”或是“爱女惠存”云云。真是文艺青年。
这还不够,还要正正经经的盖上章,才算完事。
我虽然嘴上嫌他麻烦,但心里还是很欢喜的:不得不说,老爸的字写得很好看。他希望我的字也很好看。
想起那一年的暑假,我在默写着古诗词。爸爸突然冒出来,看了看我写的字,摇了摇头,走进卧室,“字要走起来才好看。”他从床头拿了一本行楷的字帖给我,自己写了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就坐回沙发,看球赛了。
那一个下午,我坐在桌旁,一直在写:关,关关,关关关……最后用红笔在众多的“关”字中圈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拿给他看。
他倚在沙发上,瞥了一眼。淡淡的来了一句,“还行吧。”有转过头去,继续看他的“巴塞罗那”了。可是,我分明在那一瞥中看到了惊喜和满满的宠溺。哼,果真是父女俩一个德行。
口是心非。
阳光照在白瓷面上,明晃晃的。
我窝在软椅上,手上把玩一枚印章——我的“御玺”。
老爸送的。只因我随口一句话。
何时也如此“玩物丧志”了呢。
我拿章蘸了一点印泥,垫着硬板往纸上一按,红白分明。
这才不是“玩物丧志”呢,只是在卡着秒表生活的时代里,放慢前行的脚步:看景、看人、看自己。
阳光暖暖,将我包裹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