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一件事
校园里留下了许多我成长的足迹,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确实很令人难忘。有令人高兴的;有令人气愤的;还有令人自豪的,总之情感百交会。而有一件事令我气愤,也令我自豪,当然更令我难忘。
记得那时我上三年级,老师安排我去当检查卫生的值周生。这一天,我按照老师的要求去检查各班内有没有纸屑、桌椅有没有码放整齐、门框有没有土……当我检查到五年级四班的时候,我看到一位同学面目狰狞,瞪着眼,抡起扫把,打向垃圾桶,打一下,两下他好像还不解气,就好像《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在除妖降魔,把垃圾桶当成了白骨精。我看到这番景象,心想:这位同学怎么这么粗鲁,还不礼貌,不爱护集体财产。我要管一管他,不能让他这么狂妄下去,也是为了大家,也尽了我的职责。想到这,我的气不打一处来,皱起眉头,提高嗓门,对他说:“同学,你要是值日生,就好好地做值日,爱护集体财产,别把垃圾桶当玩意。如果不是,这样我要给你们班扣分!”他听了我的话,不服气地白了我一眼,冲我嚷嚷道:“我愿意打垃圾桶就打,我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你来管!哼!”说完他又狠狠地踢了一脚垃圾桶。我很气愤,心想:我们学校怎么有这样的同学,我一定要让他改掉这个坏毛病,如果我不能让他改掉这个坏毛病话,我会让他们班主任或家长帮他改掉。我和他争吵的同时,也招来很多同学围观,我刚开始想给他点面子,可是见他这样的态度,就生气地对他说:“你要是再踢垃圾桶,我就告诉你班主任了!”周围的同学也劝他不要再踢垃圾桶了。他这才不踢垃圾桶了。
这件事我回家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你做得对。爱护公物是每个人的责任。看到不文明的行为能够勇敢地进行制止,你真棒!”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这件事令我终身难忘。我希望不文明行为越少越好,大家都自觉做一个文明守纪的人,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和谐。
首师大附属育新学校四年级:商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