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2007年3月5日
受害人:今天下午,我在外面累了一个上午,下午很快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自己做饭吃。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刚走进厨房,我
就开火,作案人竟然不理不睬。拜托,帮我做饭本来就是它的任务,它怎么能对
得起劳动能手的称号呢?(话外音:谁给起的称号?我:当然是……当然是我啦
话外音:活该。)
作案人:这也不关我的事,谁让那天停气呀?我是有心力不足。怨不得我。
事件二:
2007年3月6日
受害人:事件一过后,我也原谅了作案人。可作案人得寸进尺。我没吃上饭
也罢了,我只好饿着肚子看书。没过一会,我感觉很热,我只好去把厨房的窗户
打开。刚走进厨房,我的眼珠都快掉了出来。厨房里的燃气灶上大火熊熊燃烧,
我冒着被火烤焦的危险,不顾生死,临危不惧,把火扑灭。作案人也忒狠了吧,难道想把我烧死?真是居心不良,忘恩负义,枉我对它一片深情。555!
作案人:这事也怨不得我,刚才受害人开火后忘了关,气来了,当然火会开
着了。
事件三:
2007年3月6日
受害人:本以为火的作案记录该到此为止了。我就放心大胆地去洗澡了。我
打开热水器,想让热水给我一个温柔的抚慰。可等待我的是……是……是冷如寒冰的冷水。我冷得瑟瑟发抖,刚要走出浴室,气就来了,热水就当头浇下,我立刻成了落汤鸡。“我好倒霉。”我发怒了。法官大人,你一定要还我公道呀!火
呀,我与你势不两立!
作案人:我……我无话可说。
法官:我宣布,判决如下,由受害人胜诉。判作案人免费为受害人服务一个
月,判决马上生效。
我:耶!太好了!
就这样,火免费为我们家服务了一个月,我家也一个月没有交气费,收气费
的叔叔还以为闹鬼呢!直到现在,我还在偷着乐呢!真希望能够再和火再谈判一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