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我首次领到了妈妈发给的“工资”。事情是这样的:放暑假后,妈妈问我准备怎样安排时间,我说利用假期一边看书学习,一边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妈妈说:如果把家务做好了,给我适当的报酬。
我想家务劳动能锻炼我的生存能力,培养良好习惯,还能减轻爷爷奶奶的负担。因此就与妈妈签了一份劳务合同,内容是:由我负责每天做中餐与晚餐的饭菜;妈妈在月底给我200元工资。如果我一餐没做,或做的不好,就要被扣除5元;而妈妈拖延下发工资,则延迟一天罚5元。我与妈妈都签上了名字,爷爷作为公证人也在合同上签了字。
自从签订了合同后,我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认真做好家务。首先虚心请教奶奶,好快就学会洗米、煮饭、洗菜、炒菜的方法,几天后煎蛋、煎鱼、炒肉和酿豆腐都能应付自如,做到色、香、味俱全,得到大舅、细舅和一些客人的一致好评,都说我做菜有水平、有特色,让我有些成就感。
今天中午我向妈妈讲起已超期支付工资的事情,妈妈便问:那一共要多少钱呢?我说:一共是220元。妈妈拿出200元后,却找不到20元的零钱,我便马上说,那20元就当是我得到人生中第一笔工资后,孝敬您的吧!妈妈笑着夸我长大了。
这一笔工资是我人生中靠自己辛勤劳动后得到的,我知道饱含着妈妈的爱和良苦用心。手捧两张“大团结”内心很激动,这是妈妈对我劳动和付出的肯定,我准备用它购买一双新鞋,让它伴随我走进新的人生历程,多余的钱我一定会好好地保管好它,绝不乱花钱,把这些钱都用在刀刃上,买一些需要的学习用具或工具书,让它为我的中学学习和生活作出贡献。
今天我领的是妈妈奖励的工资,感觉真好!我要努力读书,争取将来能领国家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