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900字

2024-12-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她,顶着一个蘑菇头,一双丹凤眼,小巧的鼻子下面有一个红红的小嘴。喜欢笑的她老是露出她那一排整洁的牙齿,颇像史迪仔,这是个多么可爱的她呀!两个笑窝显然易见。  
  我听我的舍友说,她在开学时,害羞地站在讲台上介绍自己,并说出自己的心愿“希望我可以高一点”。全班哄堂大笑,都被她的幽默可爱而折服了。  
  当我刚来这个班的时候,在宿舍里,她主动地跟我自我介绍,并让我了解十一班这个大家庭,让我刚来到这个陌生环境时惶恐的心平静许多,于是我跟她成了好朋友。跟她相处久了,我更加发现她善良热情可爱的个性,她在我身边就像一个散发光与热的火球,照耀着我;像一条甘甜的溪流,滋润我的心田。  
  在学习上,她从不马虎,每天上课总能听到她那认真大声的朗读声;老师布置的作业,她总是竭尽全力地去完成。不信?你仔细看看下课后,她那向老师讨教的身影总是能出现。  
  这学期,我跟她约定报了打篮球的第二课堂。到了上课的时候,才发现全年级就只有我们两个女生报了篮球,我们只好跟初一的女生打比赛。比赛时因为身高问题,抢球的时候,她只有跳起来才抢到球。有时,因为手不够长而抢不到,但她没有放弃,她很执着地去抢球。我们两个挺有默契的,当她被人包围的时候趁着一点空隙,用“滚地式”的方法,把球给我,让我投篮。那些初一的女生都非常惊讶,都对她竖起了大拇指,说:“你真厉害,竟然用这种方法运球。”  
  上个星期是月考,但之前她因为生病而回家一个星期了,而那个星期刚好是很重要的复习周,她为了跟上班里的进度,每天都去找老师补课。  
  在宿舍里,她兴致好时,跟她说上几句话,她就会唱歌,她很喜欢把“2002年的第一场雪”唱成“2008年的第一场雪”。她这种兴致是很好,但美中不足的是,她唱歌总会走音、跑调、抢拍。有一天中午,她在宿舍里学唱“我是一个兵”,这么简单的一首歌应该很快就会唱,但她足足学了一个小时多都不会。  
  在俱乐部时,她丝毫不介意自己的唱功,仍然兴致勃勃地拿起麦克风,忘我地歌唱着,完全陶醉在旋律的悠扬中。她非常喜欢音乐,也很贪玩,根本不像一个踏入青春期的少女,反而更像一个稚气未脱,天真烂漫,正值童年时期的小孩子。  
  我很喜欢跟她一起玩的时候,跟她一起打篮球,一起讨论,一起唱歌。她那活泼而幽默的性格总能令我捧腹大笑。你们知道她是谁了吗?她就是——叶丽琳。希望我们这一份友谊,一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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