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跟着家长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女童半路折返,被超速行驶的汽车撞飞,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家长和司机需要承担共同责任。
按理说,死去的女童的家长是受害方,理应单方面接受超速行驶司机的赔偿。可结果却是要共同承担责任,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是家长的无知,因为无知,该家长带着自己的孩子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因为无知这位家长也一手造就了自己女儿的悲剧。
如果当时那位家长能够稍微有一点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或许就不会造就小女孩身上的惨案了,如果当初那位家长懂得横穿马路的危险,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可那些也只是如果,因为那位家长的自以为是,无知的行为,使一条鲜活的生命从此暗淡,无知即可悲。
即使最后小女孩是被超速行驶的汽车撞死的,但其中这位家长也是有责任的,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这个决定是正确的,也是无可厚非的,无论是司机还是小女孩的家长,他们都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因为他们的无知。
其实这种现象在如今的社会中并不罕见,在日常生活中的红绿灯马路上,集齐一拨人就走的现象时常发生,闯红灯跨围栏已经见怪不怪了,很多人甚至因为贪图那几秒钟节省的时间,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多么的可悲呀,国家已经极力做好交通安全防范事项了,可仍然还是有人遭到不幸,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无知,他们没有在自己的意识根源里形成相关的知识,只认凭自己那不计后果的想法所作所为,这种无知的行为实属可悲。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当时该家长要是能够读懂这其中的道理,有忧患意识,小女孩身亡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相信那位家长也是后悔当初,如今的他也是正在遭受着失去女儿的痛苦以及自己内心的谴责吧。
因为那位家长的无知造就了小女孩身亡的悲剧,这世界上还不知道会有多少因为无知而导致悲剧的发生的事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从中获得无知的危害,不要再为自己的无知造就不可挽回的伤害。无知即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