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题目,写什么不好,非要和老师过不去,老师那么辛苦地教育我们,还说什么“罪状,”看来作者一定是个弱智少年――喂,别那么快下结论嘛。
一,“布置作业太多罪。”虽然老师布置作业多是为我们好,但适当地布置点就好了,而这位老师布置的作业多得让人难以想像:有时两个小时才做完,有时晚上做不完,白天还要早起,继续做。因此,我们班就没有打破记录(从一到五年级都不缺交作业。)的。
二,“虐待儿童罪。”“李良翠,你是怎么搞的,这次考试只得了37分?”老师大怒。“我,我。。。。。。”李良翠支支吾吾地说。“我没审清题目。”“什么?考试前我就叫你认真,认真,再认真,可你却考了那么点分,看我怎么教训你。”说完,老师便伸出“罪恶”的巴掌,向李良翠打去,只听见“啪”的一声,五指红印深深的印在了她脸上,虽然李良翠眼里闪着泪光,但久久不敢流出来。。。。。。这就是老师“虐待”学生的情景。在我们班啊,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准会受老师这个“虐待狂”的“虐待。”
三“侵犯儿童隐私罪”和“不守信用罪。”“这节课我们来念念林世杰同学的日记。。。。。。”什么,念我的日记,开学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只检查我们的日记写没写,不能偷看内容,更不能念出来,而现在,不仅看了我日记里的内容,还念了出来,真气人.
四。。。。。。什么,还有,老师都成惯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