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香烟,俗名烟卷儿。今天带着负罪感,跟大家说几句心里话。
我的祖先——烟叶,早在四五万年前就在美洲落了户。随着新航路的开辟,美洲与外界联系的加强,我们烟草家族迁居到了世界各地,并于明朝后期远渡重洋来到中国。1881年,我们的一个分支在英国创造了我们家族辉煌的历史——“555”。 因为人类给我穿上了华丽的外衣,使我成为烟草家族的“佼佼者”,我的确迷惑了不计其数的人,想起来真是不好意思。
其实,外衣只是为我提供了“犯罪”的条件,根本掩盖不住我的罪恶。现在你们已经知道了,我体内含有生物碱——就是尼古丁,是无色或淡黄液体,在空气中呈现棕色,微辣,它含有剧毒。它才是我“犯罪”的根源。
我本意也不想这样。算过失犯罪?好象也有点冤枉。
第一,人类都讲人权。物也应该有锶āN腋糜猩娴娜?
力。
第二,我自己并不喜欢打扮,漂亮的外衣是人类给我穿的呀。
第三,据我所知,正在吸烟的人们好象都知道我会的本性。我看到我的外衣上也都有标明:吸烟有害健康!这还怪我?
人类自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啊?!
第四,我也能给人类带来好处,是吧。估计烟厂的老板会喜欢我,因为我能变成钱。或许我的钱还养活着一大帮人呢。
亲爱的朋友们,其实我内心很善良,我都被这种负罪感折磨得快死了,有谁能理解我呢。有时我宁愿整个家族毁灭,也不愿在谩骂和仇恨中偷生。可是,人类一定要我们生存,为了我们家族的延续?还是为了我们给他们带来的利润?我不知道。真是生不如死!
对于我以前所犯的罪行,我深感愧疚。可我还不得不生存。我不想再有负罪感,或者,哪怕减少一点也好。因此,今天我在这里郑重地贴一张告示:
离我远点吧,人类!再靠近我,可就别怪我了!
——一只燃着的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