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妈妈把我叫过来说:“乐乐,你已经九岁了,应该学会独立生活。不能老依靠父母,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干。”妈妈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我决定亲自给妈妈爸爸做一次饭。
星期天下午,我写完作业,来到阳台上。突然,想起要给爸爸妈妈做饭的事,我说干就干。便立刻去厨房,穿上围裙。先舀了一碗米,掏干净,又烧上水,等水开了又把大约两碗左右的开水倒进锅里,便把锅盖盖上。过了二十分钟,我不仅听到了电饭煲报时的响声,还闻到一股米饭的香味……爸爸妈妈下班回来了。我把自己做的米饭端上来,他们奇怪地问:“谁做的?怎么这么香!”我坚定地点了点头;“是我。”看着父母边吃边笑,我心里像烧了火炉一样热,虽然我只会做米饭,但我非常的开心。
这件事让我懂得了自己要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仅减轻了别人的负担还能使自己快乐,因为“劳动最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