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要重新投胎的话,我愿终身奉献给音乐,世界上只有音乐是最便宜的,可尽情享受也不致引起不良后果的东西。”西度尼·史密斯曾在《自传》中这样深情地写道,音乐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是人类品格与灵魂的熏陶,是人类进步的催化剂,音乐对我来说,更是亲密挚友。
一个个跳动的音符,一对对变化莫测的长短拍,一首首激奋昂扬的旋律,一篇篇意味深远的歌词,带给我们多少欢乐多少甜蜜。音乐,在我心中已不仅仅表达的是一种情绪,更是一种灵魂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高贵。
我最看好的是流行音乐。流行音乐简单,琅琅上口,在多种乐器的配合下,音符变得立体仿佛有一种辐射和扩张的趋势,暗藏着你听得见或听不见的声音,流行音乐不仅仅因为它的旋律好听,歌词所蕴含的意义同样让我心动。当年一首《gee》红遍大江南北,带动多少青年的活跃,欧美小天王justinbieber更是超级棒的歌手,因为《baby》一炮走红,还是孩子的他,总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希望他永远是欧美小天后。
对于我来说,音乐如同一阵台风,袭卷了我的小天地,又如同一阵春雨,滋润了我的心灵,又如同一道彩虹,偷走我无尽的遐想。我爱音乐,它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