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看到报纸上登出了一篇文章《景山路交通惨剧——载客旅游中巴撞死女学生》。
文章内容讲:在景山路吉大巴士站,10月17日发生了一次交通事故。一辆从陕西来的旅游中巴在行驶的路上,撞死了一名女学生。
这篇文章使我产生许多设想:如果女学生不横过马路,这一件惨剧会发生吗?如果司机能够多注意马路上的行人,做到车让人,惨剧会发生吗?我虽然很同情女学生的遭遇,但也认为她的行为是非常错的,为了贪一时方便横穿马路,没有想到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可能在她看来,横穿马路,车一定会让她的,这样,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生命是最宝贵的,她把主宰生命的权利都给了别人,这样不但对自己不负责,而且也对她的爸爸妈妈不负责。如果生命没了,不仅害了自己,还会使自己的亲人很伤心。所以,我十分不赞成这位女学生的做法,她简直把生命当成了赌注。
在社会上,有很多人都没有交通安全意识。例如:司机违章驾驶、卤莽驾驶,行人乱穿马路。常常发生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许多麻烦。现在,珠海市政府花了大批资金在马路下面挖地下隧道。地下隧道是很安全的。但是有些人还是在方便和安全中选择了方便,因为走地下隧道要比横穿马路多走一段路。横穿马路的人并不是每次都这么幸运的。就像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百货广场逛街的时候,看到一个贪图方便而横穿马路的人,被一辆车擦破了皮,流血了。就在路边一直哭,要司机赔钱。当时我十分气愤。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受了一点伤,就好像自己很可怜似的。其实这个事故的罪魁祸首是那一个横穿马路的人!如果不幸被撞到的话,那赔再多的钱都没意义了。我认为自己在注意交通规则这方面做得不错: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隧道、不闯红灯。如果每人都能做到这几点,交通事故一定大大减少。
不管怎么样,这一篇文章的确启发了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要不然很有可能会受到严重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