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买了一只狗,因为它很逗人喜爱,所以我给他起了个名叫逗逗。希望它能给我们全家带来欢乐。
小狗的样子很招人喜爱。它全身上下的绒毛是雪白雪白,身子蜷起来,像一个白色的绒绒球。它的四条腿短短的,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像是在学模特,逗得我哈哈大笑。他毛茸茸的尾巴竖的很直,像一根天线,我经常揪起它的尾吧逗它玩。
过了几天,小狗跟我们混熟了,从这件房走到那间房,跟着人走来走去,好像一个卫兵。每天上学时,它总是跟着我走到门口,好像是和我告别。放学回来,小狗蹦蹦跳跳的跑到我跟前,轻轻地舔我的手。有时,它爬到我面前直立起来,我就会禁不住抱起它亲昵一番。
逗逗的警觉性可高了。它平时睡觉,总是习惯地把耳朵紧紧贴在地上,就是一点点的声音,也能把他惊醒。逗逗的辨别能力也很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家里人出出进进,他从不吭声,可一听见陌生人的脚步声,他就立即竖起尾巴,“汪汪汪”的叫起来。
逗逗的到来把我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这就是我爱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