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欢欢,是一只钢笔。
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主任对我非常的好,我当然也给予她回报:帮助她写好每一个字。
每当我肚子里没有墨水的时候,她就用那双纤细的手轻轻地按着我的小肚子,让我美美的饱餐一顿。
今天,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她将我放进天蓝色的铅笔盒里,带着我走进了单位,对我而言,这儿是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环境。我很快就交了许多新朋友。我对它们炫耀我那幸福的家庭,还有我在家里的“地位”。它们对我也是七分羡慕三分嫉妒。我既高兴又自豪,心里还在偷偷的笑。
她将我轻轻的从铅笔盒里拿出,摘下了我的帽子。可是我突然感到不舒服,好像有人掐着我的脖子,我的嘴巴吐不出墨水了。她将我左写写、右划划,额头上渗出了汗水,但我始终写不出字。她大发雷霆,一下子将我扔进了铅笔盒里。
那一天的结束正是噩梦的开始:我被渐渐地遗忘了。
过了很久很久,不知道有多久,她突然将我塞进她的口袋里。我高兴极了,认为她又继续使用我了。我赶紧舔了舔嘴巴:千万别再惹她生气了。她带我来到了商场,我一脸的茫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她突然将我从口袋里掏了出来,签了个字,然后又带着我悠闲地走了。
几天以后,桌子上多了一个大东西,我好奇极了,便跑上去问:“你是谁呀?”大东西对我说:“我叫打印机,有了我,人们就不用动手写字了。”
听了这句话,我才知道,我被她遗弃了。
记得以前,她拿着我写了一个故事:......当大象知道自己就快要死的时候,它没有告诉任何人,就这样,自己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向了坟墓......
或许,我也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