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描写同桌,这都已经成为一个老掉牙的话题了,但现在还是再来说说吧!
六年的学习生涯中自然少不了同桌的份。用我们老师的话来说:能与一个人相识,相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能与他成为同桌那则是我们修来的福份。
但是我这个黄毛丫头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我能与他这样的人同桌两年没被他气死算本姑娘命大。
我同桌这个人呀,怎么说呢。不是我丑化他,他这个人简直是罪恶的结合体。那人长得只能用sorry来形容。
我还是举个例子说说吧,不然你以为我是成心想要侮辱他。
例一:
上数学课以用笔戳人为乐,糗了自己
哎,写到这个事件我真为我自己感到骄傲!你想想本姑娘在班里的数学成绩是前几名的,但是这前几名居然是建立在我这位同桌此等干扰之上的,怎么能不让人为之一振呢?
还是言归正传吧!我这个同桌呀,上数学课的时候,等老师一背着我们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他就用笔戳一下他前面的一位男生,那位男生被他戳得欲哭不能,欲笑不得,叫又不能叫。我同桌看着他那模样就在一旁“咯咯咯……”地笑。
但是徐老师可长着一双千里眼,和一对顺风耳。他就算是孙猴子也逃不过如来佛的掌心吧!“xx,你把我刚才说的话再重复一遍!”
上课没听自然讲不出来,他憋了好半天,也没憋一句话来。“xx,你给我后面站着去,600字检讨明天交上来。”至今为止他都不知道写
了多少字检讨了,我估计呀,他写的检讨都可以编成一本书了,因此他有一个绰号“检讨专家”。
例二:
作完“案”逃之夭夭最终受害者还是自己
我的同桌呢,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玩一些低级的“游戏”,比如说【调“虎”离山】{此“虎”非彼“虎”}
【调“虎”离山】的意思是:将我的东西偷偷地藏在别的同学的书包里。
那为什么受害者还是自己呢?我承认前几次我的确被他骗到了,但是事不过三,我等到下课以后便离开教室,像特务一样趴在窗台上,等
待罪犯行动,经过将近10分钟的蹲守,果然不出我所料,罪犯果真是他。
于是我便把他的罪行公布于众,他百口莫辩。往后大家丢了什么东西都找他买单,他也只好照单全收。
我的这个同桌呀,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他其实很好说话的,只是会耍点小聪明有点讨人厌,此外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他的文笔也不错,我希望它能够再接再厉,我真心地祝愿他学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