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不仅用了刀、枪杀人,还用各种残忍的方法,火烧、活埋,用刺刀刺绑在木柱上的人。他们不这样做,还举行了杀人比赛,人杀人是多么地不可思义,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何况是人。这种事不是长着人心的人能干得出来的,只有披着人皮的恶魔才能干得出来。
当我读到:两个少尉在会面时这样说--野田:“喂,我是105人,你呢?”向井:“我是106人!”两个人哈哈大笑时,我的心被震撼了,两个人加起来一共是211条人命。我不敢相信,世间居然有人以杀人为乐,日军根本就不把中国人当做人来对待,而把中国人视为鸡狗,可以任意斩杀,杀了人还能笑得出来,他们不是杀一、二个人,而是一大群人。他们欠我们中国人一笔血债,那笔血债总是要还的。
果然,当我读到后面时,书上说了那两个杀人狂魔在法庭上已经没有了十年前的勇气承认自己的所做所为,敢做不敢当,但铁证如山,他们都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看到这里,我终于得吐了一口恶气,那几百人的血债他们终于还上了,只要他们做了坏事,肯定得到报应。
我合上书时,我的心里有许多种滋味,我悲痛、我愤慨。在此,我要对同学们说,勿忘国耻,兴我中华,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