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仅9岁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放学带回一张16开的纸给家长看,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铅笔字,都是小学生的笔■,其中有些字是用拼音代替的,主题是“我们大家评××”,共列有18条,还有18个歪歪扭扭的签名。现原汁原味摘录如下———
1:有时候要打人,做作业要玩;2:字写得不 d uan正,shui觉要玩橡皮泥;3:乱扔纸屑,不讲卫生;4:经常作业没完成就去玩;5:上课不专心,听课开小差;6:小气,不肯借同学东西;7上课经常受老师批评;8:不让同学进教师;9:做早操经常 b ei体委拉出队伍;10:上音乐课经常 d ao乱;11:上课不 j u手发言;12:回答问题声音很轻,大家听不到;13:上体育课讲话,不听老师的话;14:眼保jiancao经常让我班扣分;15:喝开水经常不排队;16:跑步时要吹牛;17:喝开水时把开水倒在同学身上;18:做口算zuiman……
真的不忍心告诉你,这“罪状18条”是那位小学生的班主任老师发动班上学生“民主评议”出来的。事情的经过很简单,那天开班会时该学生迟到了,班主任临时改变主意,将班会的主题改为让大家来评××。
不难发现,这位班主任老师的确是个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有心人”,能把学生偶尔的一次迟到“策划”成一次主题班会。但细看这18条“罪状”,并不是什么罪不可恕的滔天罪行,其中有些“罪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孩子们的一种天性,一种权力———允许做错事的权力。任何一个稍微淘气、顽皮一点的小学生甚至中学生都可能“犯”下数条。如果真的把以上18条当作是不可饶恕的污点,那么,“承认自己从未有过类似污点的人请举手!”尚未学会撒谎的小学生肯定没有几个“够资格”举手的。当然,我们不能这样去责问那些参与了“评议”学生,他们又何错之有呢?错的是那位“园丁”———他凭借老师说一不二的权威,利用孩子们的纯洁和幼稚做了一件极其不负责任的事。这种温柔的“软暴力”严重地摧毁了一个孩子心中娇嫩的自尊,也破坏和剥夺了其他孩子身上某些宝贵的东西。
相信很多人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彼得·丹尼尔在小学四年级时,经常遭到班主任菲利浦太太的责骂:“彼得,你的功课不好,脑袋不行,将来别想有什么出息。”仿佛给她说中了,彼得直到26岁时仍大字识不了几个。但有一次,一位朋友念了一篇《思考才能致富》的文章给他听,彼得深受震动,此后就像变了一个人。现在的他事业有成,买下了他当年打架的街道,并且写了一本书,书名就叫《菲利浦太太,你错了》……
实际上,不但菲利浦太太错了,很多老师也都犯了同样的错误———要记住,即使是表现最糟糕和最不可救药的孩子,他身上也不是没有闪光点,而是老师们缺少足够的耐心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