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自己的东西500字

2024-05-3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读《光荣的事》有感

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光荣的事》,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

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次,我身无分文,但在夜晚前必须要搞到三美元,怎么办呢?我在旅馆中坐着,想着办法。突然,一只狗向我走来,摇着尾巴,蹭着我的裤腿,是个讨人喜欢的玩意!这时,一位将军走来,提出买这只小狗,我们以三美元的价格成交了。

读到这,有很多人会说:“这人真坏!这狗又不是他的,凭啥卖啊!它的主人会着急的!”往下读,就会明白了。

一会儿,狗的主人焦急地下了楼,他在寻找狗。我告诉他,我可以以三美元找回狗。我拿着三美元,到了将军的房间,告诉他,我要拿回狗。将军当然不同意,经过我一大堆的话后,将军被搞晕了,我拿回了狗。主人又拿回了属于自己的狗,我也得到了三美元。

这篇文章不容易搞懂,结尾他说他干了件光明磊落的事,又不得不承认,的确,他没用买狗的钱,因为那钱不属于他,他用了找狗得到的钱,因为那钱属于他。但是,他卖了别人的狗,用别人的钱找回了狗,总有种主人没了狗,用三美元买回了狗的感觉。不过,如果没有了他,狗的主人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狗了,所以,三美元又理应是他的工钱,而且,他没有多拿,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正好三美元。总之,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不能用来路不明的钱,因为那样是偷窃,用自己劳动换来的钱,这才是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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