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十一岁了,在这十一个春夏秋冬里,我们经历了无数次欢乐,无数次伤心,还有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从一开始胡打乱闹,到成为一名懂事的孩子,我的成长中有不少花絮。我所要讲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段故事。那时我才六岁,还只是一个刚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破孩。可能你听了之后会笑话我。没错,那个时候,我们都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咱们都彼此彼此了。
那是二零零三年的第一场雪,比二零零二年的来得少晚了一些。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去上学了。那一天我本来很高兴,但就在放学之后回到家里的时候,我的所作所为让所有人都哭笑不得。
那天下午放学回来,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兔子,毛茸茸的,让我高兴得不得了。我抱着这只小兔子在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走了一遍,心想一定要好好显摆一下妈妈多我有多好。可我觉得一直抱着他也不是个事啊,毕竟还要写作业。可以把她放到地上,他又乱跑。我得想个办法既不用看着他,也不用担心小兔子会乱跑。可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因为兔子天生好动,就像人类得了多动症似的。哎?对了。把她放在水里,他不久不会乱跑了吗?不错不错,太才就是天才,想不聪明都不行。
我开始行动起来。拿起一个大大的水桶,在里面装满了水,我接着把小兔子小心翼翼的放到了水里。但我突然发现,兔子不会游泳,但我已经把兔子扔到了水里。
值得庆幸的是,那只兔子被我救了出来,还是活的。
事后,我明白了。干任何事,想好了再干。不打无准备之仗吗。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