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生活,法制为先1300字

2024-05-20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知有多少人犯下过多少的错,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遭受多少的伤害。但我知道犯错的人,总会遭到惩罚,受到侵害的人,总会得到赔偿,因为我们有人民的保护神——法律。

翻开厚厚的字典,法律二字十分醒目的出现在我们面前,法律是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说得如此深奥,一般人很难理解,说简单一点说,法律就是保护我们避免在家庭中,在学校中,在社会中受到伤害。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吧,或许大家就会明白多了。

18岁的张某,因为在外吃喝玩乐,欠下了2万多元的债,为了还债,他偷了家中的钱,但在最后时刻被母亲发现,慌乱之下,他拿起墙角的砖块朝母亲的头砸去,母亲当场倒在血泊之中,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为不让任何人发现,他把母亲的尸体埋在水泥之中,封成石块埋在父母卧室。小小年纪,就如此有心计,到最后的结果只有走向黑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警方的一再追查,确定了他就是杀人凶手。在他描述犯罪过程时,他流泪了,这每一滴眼泪都是对自己所作的行为而悔恨,他说如果还能重来,他在金钱和母亲之间,会选择母亲。

法院经过认真的调查和审理后,依法治了他的罪。“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般亲情,现在一切都完了。在这起事件中,儿子因为贪心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行为让世人唾弃,让每个人都恨之入骨,如果他当初在面对被发现偷钱的事情时,冷静下来,与母亲好好商量,做为母亲的会不帮他吗?可是他却被一时糊涂冲昏了头脑,犯下了大逆不孝的罪,他的事件,让人感到可恨,但又可悲。恨,恨他怎么会对自己的母亲下得了毒手,悲,悲他失去了一个生他、养他、爱他的母亲。法国的卢梭曾经这样说过:“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还不采取摧毁种种错误的恶习的手段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刻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以致永远也把它们拨不掉”。

青少年的法制学习教育体现得尤为重要。又有另一个事例:王某,14岁,其父母常为一些鸡毛蒜皮之事大打出手,整个家庭充满了火药味,王某得不到父母的关心,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学习成绩不断下降,渐渐地开始夜不归宿。后来,在坏人的引诱下,他染上了偷盗的恶习,当公安机关通知其父母加强教育时,他们却无动于衷,最终,王某17岁时因抢劫杀人被依法判刑。在这件事来看,王某和其父母都有错,王某错在虽然得不到父母的爱,但是他应该学会如何拒绝不良的诱惑,并且努力学习,让父母能够为此而感到骄傲和快乐。而他的父母错在不应该整天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大打出手,相反,他们应该一起努力把这个家操持好,把孩子扶养长大,这才是他们应该做的。没有法制观念,生活行为就没有了约束和规范。

家长的一举一动,都会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一个不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把孩子推向黑暗的凶手,而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造就人才的摇篮,也是一道坚固的防线。因此国家法律规定家庭教育是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违法犯罪的人生活在黑暗中,恐怖寒冷,而法律就是一道光明,给人温暖,为人们指引正确的道路。

因此,我们学会正确面对生活中的坎坷,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少年。让这个世界都充满了光明,让这个世界都充满爱,让这个世界变成幸福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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