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这场“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他的主要论点是: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
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这些论点主要地出现在作为“文化大革命”纲领性文件的《五·一六通知》和中共“九大”的政治报告中,并曾被概括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语有了特定的含义。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
至于毛泽东所重用过的林彪、江青等人,他们组成两个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的错误,背着他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这完全是另外一种性质的问题。“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这些论点对当时中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