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13岁的五年级学生,我叫林静。今天,我就来理一理被我遗忘的事儿吧!大家竖起耳朵仔细听哦,帮我记着,否则我又要忘记了。
从出生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忘了哪些事了。我记得这个症状好像是称为“健忘”。
哎呀,我又忘词了!不会的啦,开了一点小小的玩笑,呵呵。
就今天来说吧。
早上,妈妈问妹妹:“静恩,中午要喝药汤吗?”(因为妹妹生病了)
妹妹说:“好呀!”
我一听,立马就说:“我也要!”
于是妹妹就急忙大声喊妈妈:“妈妈,姐姐说她也要,你多弄点哦。”
妈妈说:“可以啊。但是你们不要忘了喝了。”
我和妹妹相视一笑,齐声:“遵命!”
(你们会不会觉得我妹妹很可爱、很风趣、很懂事呢?真是有妹如此,姐复何求啊!)
妈妈呵呵笑着走开了。我和妹妹就继续游戏嬉戏。
中午,我们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吃饭。我一吃完饭就想洗碗走人,可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
“静,你不是说要和药汤吗?”妈妈说。
对哦,我差点忘了!
于是我急忙道歉:“抱歉,我忘了。汤啊汤,嘿嘿嘿嘿!”(我看起来怎么就那么奸呢……)
喝汤,你们知道我怎么喝汤么?不知道?我是这样喝汤的——碗,放餐桌;把锅弄倾斜,倒!
妈妈见我这样子喝汤,无语地说:“拜托,你不会拿勺子勺吗?”
我一听,脑袋瓜子立马精通。我说:“对哦!我都忘了世上还有勺子这号‘人物’。”
于是,一顿午餐之旅终于圆满结束了。
我够可以的,一天至少可以忘记两件事。不愧是史上有名的“健忘”人。
这就是我今天的“健忘实录”。
我健忘,我开心,我快乐。哎呀,又说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