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我刚来到教室就发现,原来,我们的班主任也是刚接任这个班的。
我们的班主任姓冯,也不算是十分漂亮。她染着一头棕色的头发,一双严厉的大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向我们教授着她的知识。
别看冯老师相貌平平,可是她一上任就燃起了三把熊熊大火。
第一把火是在上第一课:《北京的色彩》时燃起的。那时,我们班的班风不好,上课经常有人窃窃私语。当那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只见冯老师拿着教鞭怒气冲冲的向我身后走去,随后就听到“啪”的一声。原来,章松在说话的时候被冯老师听见了,所以他肩上挨了一鞭。下课之后,我和好朋友余欣鑫在一起异口同声地说:“这位冯老师还真有威力!”
第二把火是在第二周燃起的。那时候,我们班的同学几乎得的都是“小富翁”(当然,这里面不包括我),一天身上起码都有五六元钱。因此,我们经常跑到学校外的小卖部买零食吃。可是,冯老师的一道命令让我们在学校对领事望而生畏,因为,这是一道非常恐怖的命令:谁在赶在学校里吃零食,谁就第二天带10元钱来充当班费,作为期末的奖励基金。
第三把火是在这一周燃起的因为我们在做清洁工作时,效率不高。而且时间也用得长。所以。冯老师又向我们宣布:一旦扫地的那个大组没有扫干净或者扫地的时间超过30分钟,就在下周在多扫一天。这下子,冯老师的命令变成我们的动力。
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冯老师烧地这三把火真是把我们烧得规规矩矩、服服贴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