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昏暗的房间里,仰起头向星空看去,那一闪一闪的星星,勾引起这个人的许多往事。十几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夜晚,这个人对着星星许愿,十几年后,她的愿望实现,她成为香港最有名的律师,但现在却······
这件事要从几个月前说起,这个人就是我,我在几个月前接了一个案子,这案子看似很简单,却牵连了许多人。我的当事人就我就能得到一笔巨大的律师费,是这个案子的被告,他说,只要能打赢这场官司,还能提高我的名气。但是,如果输了,我不但拿不到钱,还会少一只手······在这种威逼利诱的情况下,我竟忘了我的原则,答应了。经过两个星期的努力拼搏,我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我出名了,三天后,我的户口果然进了一笔巨额,但没想到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收钱。一个星期过后,警方以“买凶杀人”和”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把我带到了警局。
被蒙在鼓里的完全不知是为什么。通过彭警官,我才知道了整件事的原因:原来,最后一次上庭时,控方本来有一个有力的证人能证明这件事的主谋是我的当事人,但却不料在上庭之前因煤气严重泄漏而爆炸身亡。当时,有人看见一个人从证人家出来后,就爆炸了。警方也把那个人抓回来,他说是我给了他一张五百万的支票,让他杀死证人的。没错,我是给了他一张支票,是受我的当事人的托给证人养老,并非是买凶杀人。
就这样我被拘留了24个小时。这24个小时是漫长的,我在回想着这件事,终于让我想出来为什么我会这样,因为我知道貌哥(我当事人)太多事情,所以他要致我于死地。
第二天,我就要过堂了,法官大人问我认不认罪,我当然不认。第三天我就上了法庭。从来都是我帮别人打官司,没想到今天却是别人帮我打官司。在上庭之前,我爸爸听说我出事,立即从宁夏赶过来上庭之前爸爸给我说了一句影响我这一场官司的话,他说:“不管你曾拥有过什么,或者失去了什么,只要你还记得做一个有原则的人,有些东西会变成永恒!”
上庭之后,我把这件事从头到尾的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法官大人,也利用貌哥寄给我的“赃款”作为证据,他被送进了监狱,我当庭释放,但却停了律师牌。
以后的日子,我去育幼院做义工。有一次,我发现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她怀有与我相同的梦想,当一名律师。她说要当一个像我一样伟大的律师。我告诉她:“无论你做什么都好,都要做一个有原则的人。不要因为一些物质方面的东西,而违背了做人的原则!”说完,我就准备下班,谁料,却出了车祸,住进了医院。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是在一间病房里,但不一样的是:我居然是十三岁的样子。难道,我刚才所经历的是一场梦吗?不是,我敢肯定,因为它是如此的真实,仿佛只有一层玻璃那样,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