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一丝凉风透过纱窗吹进屋里,可我却又热又烦,因为昨天晚上妈妈对我说:"你整天大吃大喝的,你看看那些穷的人,连吃一顿饱饭都难了。"妈妈为了体验艰苦的生活,规定我每天的生活费为3元,这样的日子要过三天,我不服输,一口答应下来。
早饭不能不吃吧?于是我来到快餐店,本打算一只烧饼,可诱人的香味让我一下买了两个,我当场就把烧饼吃光了。感到口渴,我便急步走回家,拿起一瓶可了想喝个痛快。不料,妈妈竟然把可乐从我受上夺走,还说要喝先付钱。为了解渴,我同意了。我用5角买了半杯可乐。先在我手中只剩下了一元五角了,没办法,只得委屈一下肚子,不吃午饭了。看书,做作业。。。。。。。我没事找事做,只想忘记自己没吃午饭,一转眼,这个漫长的下午就过去了。
晚上,妈妈做了许多好吃的菜,摆了一桌,我在桌旁,直用眼睛狠狠地把每盘菜都盯了一遍。妈妈看我这样,便说,把你的一元五角给我,我就让你吃饭。"我立刻把钱塞到妈妈的手中,端起饭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