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这个名字曾照亮了多少中国人的心;“雷锋精神”这四个字又包含了多大的含义。今天重温电影《雷锋》,使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雷锋精神”的根本是“感恩”,是对新社会、对共产党发自内心的热爱。雷锋的身世是悲惨的,父母惨死,他手上的伤疤更是诉说了一个苦孩子对地主的反抗。雷锋给地主干活,冬天,他只能穿上几件薄薄的衣服上山砍柴,吃不饱,穿不暖。是共产党救了他,是新社会给了他生的希望。所以对党他有无限的热爱,他把党比作做“母亲”,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当工人、参军,不管在哪个岗位,他都投入全部的热情,对比现在,父母对我们精心呵护,可是我们这一代很多孩子只知道索取,不知感恩,相比雷锋,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雷锋精神”另一个特点是“平凡”,但他也正是因为平凡而伟大。雷锋利用节假日义务劳动,不留姓名,为其他人作了很好的榜样。回部队的路上,他碰到个老奶奶带着孙女回家,雨大路滑,雷锋就主动背上孩子走,到了家,雷锋门不进,水不喝就走了。“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作了一火车”,正是在这些每个人都举手之劳的小事上,雷锋显示了他的伟大,“一个人作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崇高寓于平凡,从小事作起,做一颗小“螺丝钉”,这才是每个人都需要学习的。
雷锋的另一个优秀品质是“朴素”。电影中有一个镜头,雷锋舍不得买新袜子,他的旧袜子补了又补,不像现在有些孩子,穿衣服要名牌,旧了一些就要换新的,根本不懂得节约。但雷锋又不是“小气”,他可以穿补丁落补丁的旧袜子,可他也能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献给灾区,这种品质多么可贵!
雷锋牺牲了,人们可能会渐渐淡忘他的事迹,但他的精神会是人们心目中“永远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