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一个鼻子两只眼,和大家一样,才不出众,貌不惊人,过了小半辈子了,也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总而言之,就是一个普通人。
我这个人,还有一个普通的爱好——爱看书,家人都说我是条小书虫,我也不反对,因为这是事实,而且我也愿意当条书虫,整天埋在书堆里,忘我地啃书。
记得一回,我上书店搜罗合意的书(顺便挑些学习资料,这是主要目的),正巧发现杨红樱新上市的校园小说,心里那个高兴啊,就差没蹦上三尺,高呼杨红樱万岁了。于是我马上拿了一本,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什么此行目的,什么挑资料的事一股脑全抛到了九霄云外。等妈妈虎着脸站在我面前时,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半晌才想起忘挑学习资料了。
又记一回,妈妈买了一本关于发明创造的书,一看书名,我头都大了,什么呀,一点都没意思,再翻一翻内容,唉,枯燥乏味得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可是妈妈却坚持要我看,说看这类书才有用,才长知识,其它有什么好看的。无奈,我只有硬着头皮翻上几页,但看了一遍却无效,这些文字根本没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任何印象。得,这些时间又浪费了。
虽说我是个书虫,但我也“挑食”,遇上我喜欢的书,看个三遍五遍绝对没问题,就是十遍也不觉多。但是像以上那本发明创造的书,我宁可让它放着变废品,也不会委屈自己去看一本毫无乐趣的书。至今,那本书还在我的书柜上好好地放着,完整如新,一遍也没翻完。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