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早上,姐姐带我去参观土司衙门。
一到土司衙门的门口,我看见两根大柱子,上面刻着一副对联,我不知道怎么读,只好求姐姐了。“守斯土莅斯民十六堡群黎谁非赤子,辟其疆利共赋三百里区域隶王封。”
我们来到了头堂,这是土司审理案件的场所,明历年十年(公元一五八二年)始建,后历经兵变,被焚烧之殆尽。于清道光十年(公元一八三零年)重建至今,该建筑用十二根大柱与天面形成框架,连成一体,三面砖墙只起到蔽风、装饰的作用,风格独特,是较有特点的明代建筑。
头堂后面是二堂,它是土司和司爷们办公的地方。东宅是土司的办公室,西宅是司爷办公室。明历十年始建,历经兵焚,墙体坍塌,于道光十年重建至今。
再走进去就是三堂,三堂是莫氏土司妇女的卧室,清光绪三十二年被会堂覃火生部纵火焚烧毁,一九八七年,文化厅拨款修复,恢复了原样。三堂与其堂前东西两房为莫家公子卧房,后苑是莫家小姐和贴身丫头的卧房,它是莫氏家族生活区。
一进头堂的左边是东花厅,东花厅是莫土司接待贵宾的场所,清光绪三十年被会党覃火生部焚毁,一九八七年文化厅拨款重建恢复了原样。
头堂的右边是西花厅,西花厅是土司公堂备用的场所,备用来审理犯人,给犯人用刑的地方。据史料记载,土司用刑名目很多,手段残忍,如“穿红鞋”、“踩铁链”等为世人所罕见。
我看到这土司衙门,可真是历史悠久,故事迷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