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论制度对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性600字

2024-05-2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在国内,缺少强有力的制度体制监督,消费者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保障,赶牛砸玻璃的案例也许是车主的冲动,但可以肯定的是消费者权益受损在先,拉横幅也是双方协商不成下的无奈之举。

现阶段,各行各业的服务意识已经上升到一个高度,服务态度不好可以投诉,让员工写个检查送个礼品也就“恩怨全了”,麻烦的却是产品质量问题,最闹心的是刚买了几天就出现问题。扯不清理还乱的产品质量认定不但困扰着消费者,更困扰着经销商,甚至乎厂家。“驾驶技巧不当”、“车辆设计缺陷”,缺少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双方各执一词,各说各理。

目前,中国汽车行业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所谓汽车召回规定,在对厂家的制约、赔偿限制方面却毫无力度,不似规定更似教科书。

很显然,丰田召回门事件给中国自主企业也带来了长远的深思。很对不起,又一次提到丰田,其实也只有丰田事件才能印证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环境的轻松,笔者并非是想趁火打劫,这样并不道德。

按照美国的法律,丰田这样的生产缺陷,应该受到1500万美元到亿美元以上的赔偿。所以丰田章男在美国热泪盈眶,因为他心疼这巨额的赔偿,以眼泪企图求得美国的宽恕。而中国的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所谓汽车召回规定,丰田这样的生产缺陷,只能在1500-30000人民币的额度内赔偿。即使在日本,同样的事情,赔偿也可以达到2亿日元。和中国的最高30000元人民币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

也正因为国内环境的轻松,才得以让丰田章男过关,没有质询、没有压力。丰田公关才有足够的时间去“公关”某些行业意见领袖,让丰田品牌在三步骤内转危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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