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电视剧可算是天上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沙子。可是,最大的一刻是战争片《亮剑》。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从大别山打出来的泥腿子李云龙。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脑袋大了点,按他的话说,是从小练武时用石头练出来的。他的独立团在晋西北混出来了点名气,连当年与中央军2个师团打的坂田连队头让他给干掉了。一炮轰了坂田联队长。
李云龙有个好朋友,是晋绥军358团团长楚云飞,他可有的是名气,是黄埔军校5期的毕业生,是国民党有名的将领,后来变成国军美械王牌师中的王牌将军。可打内战时,两个几年不见的好朋友,上来就刀兵相见,楚云飞的部队的李云龙的部队都打散了,身边只有一个警卫连,而楚云飞有一门迫击炮,两军相见时,楚云飞挨了李云龙两枪,李云龙被楚云飞的一发炮弹打个遍体是伤,双方伤亡惨重。
我喜欢李云龙,虽说他没有文化,可打仗时一点也不含糊,他能打仗,但也能惹事,大大小小的职务都干过,他都习惯了。
我知道他打仗的要诀是假如你是一个剑客,在与别人打斗时,竞发现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而明知不敌也要亮剑,败在对手的剑下不丢人,那叫虽败犹荣。狭路相逢勇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