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清楚,那是2008年9月的一天,我第三次正式踏上讲台。
第一次的紧张茫然还在心头,第二次的忐忑不安仍未消失,我抱着课本,在班车上来回翻看。课本早已烂熟于心,可心理上似乎有一个障碍无以逾越。一晚上辗转难眠,不知道自己在那帮孩子心目中到底是怎样的形象。
踏进教室以前,我深吸一口气,心中默念“加油”,然后抬起头,站在了讲台上。那天上的是“名著导读”,四年级学生的课。刚刚毕业的我,年纪比他们大不了多少,一身的学生气——似乎是这个原因,他们并没有表示出太多尊重。我也没能从上过的两次课中获得多少成就感,有些失落,也有些怀疑,不知自己能否成为一直以来心目中的那个好老师。
是的,许多年前,当我比现在这些孩子们还小些的时候,我的老师也曾经讲过这门课。那时我刚刚踏进大学校门,对一切都感到新鲜。老师是一位语气舒缓的温柔女子,可每每讲到投入时,声音就会变得抑扬顿挫,非常动听。她总把那些复杂的文学故事讲得极美,让人忍不住在下面花去更多的时间来了解这一整个世界。最难忘的,是她讲的《百年孤独》。这部诺贝尔获奖作品,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包含了大量神话故事、宗教典故和民间传说,又用到了反常规的叙事手法,令人眼花缭乱,是一部非常难于理解的作品。但是老师讲清楚了,还讲得格外精彩。她用巨大的家族树画出了图谱,让本身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一下子清晰起来。从那时起,这部小说成了我的最爱,也是从那时开始,我心中有一个梦想——我想成为一个老师,有朝一日,可以把这神奇的世界带给更多的孩子。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也许是我前两次讲得并不算精彩,那天早上我踏进教室,又感觉到了靡靡不振的低气压。我站在这个气压的中心,打开了讲义。或许是对这部作品的偏爱,也或许长久以来的梦想缔结的信念,那一天的我格外投入,忘却了之前所有的紧张和不安,竭尽全力地去接近当年那个梦。我第一次在讲台上感觉到了快乐,那快乐是来自“传道、授业、解惑”的职业本质。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学生的目光渐渐被点亮了,聚焦在我身上,闪闪发光。那是求知若渴的眼睛,那是好奇与兴趣交织的目光。
我写了整整一黑板的板书,像当年老师一样描绘着故事里的家族图谱。不同的是,当年的我对它一无所知,只觉得老师讲的有趣;而如今,我反复阅读过这本小说,并深刻理解了作者想要在书中传达的思想,它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本书,指引着我向前——不管是生活还是写作。
随着课程的进行,我听到了学生们的笑声,讨论声,他们被这本未曾谋面的书深深吸引了。他们记录下我写的每一个字,问我听上去有些奇怪的问题。当我告诉他们希望他们下去阅读时,跟以往不同,没有人觉得这是繁琐的作业,而是围拢过来,希望我把自己的书借给他们。
下课了,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一个坐在角落里的女孩走了过来,把我叫住,说到:“老师,你讲得真好。”那时,我一愣。就在那一瞬间,我心里的那个障碍被这句清澈的话语击碎了,我听见自己对自己说:“我是一个老师了,我能成为一个好老师。”
那是我第三次讲课,却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个老师。这种身份的认同给了我极大的勇气——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紧张过,再也没有不安过。那是生命中不寻常的一天。那一天我知道了,当一个人投入时,上天会把全世界的目光交汇在他身上。而当一个老师投入时,学生们就会是他的朋友,与他共同成长。
一年后,这届孩子们毕业了。毕业后,那个女孩不再叫我老师,而是叫我姐姐。后来,在我的婚礼上,她担任了我的伴娘,跑前跑后。又过了一年,我在她的博客上无意间看到她写的日记。日记上列举了很多难忘的人和事,一律用第二人称“你”开头,写了大学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的“你”在回忆里久久难忘的一闪。我一边看,一边笑这纯真的大学生活,突然间看到这么一段话:
“我拖着你白色的婚纱走在红红的地毯上,站在你和他的身后将花瓣高高撒过你们的头顶,看你在台上满眼激动幸福的泪水打转,端着酒杯陪你们答谢一桌桌的亲友。又忽然,在眼前的分明是我们一起提着烤鸡去食堂吃饭,捧着热热的奶茶逛小店,你在讲台上一刻不停的讲话,同时写满整个黑板。”
时光汹涌地倒了回去。原来那一天感到难忘的并非只有我一人。这辈子做一个老师,真心地感觉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