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小朋友这个群体我其实很早就想接触了。
记得高二的一个晚上和小英夜聊时,她说,在她很小的时候也得过自闭症。
她父母告诉她,在她很小的时候曾经被人贩子拐走过,后来父母花了很大努力终于找到她,但是她变得不爱开口说话,好在父母的爱再配上一定的治疗,让她重新回到现实。
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什么是自闭症,什么情况算自闭症,只是觉得自闭症应该也是有很多类型的吧。
大一的时候加入以志愿活动为主要工作的部门,很纯粹的是为了满足自己曾经想了解这个群体愿望。
大一为孩子“送爱心”,活动负责的时候跑来跑去,基本上没有和哪个孩子有交流。活动结束后,对方老师的一句孩子们都很开心,活动效果很好,似乎为我负责的活动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可是仅仅是活动的句号。
而我自己,那个算是好奇的心情、算是心愿的东西并没有结束和实现。
活动里的遗憾是,办了活动我却一直没有真正去接触孩子们。
昨天,第三次接触这群孩子,办活动前特地让师妹安排了个最闲的可做可不做的活——拍照。就是想能好好地了解一下他们。
但是,我发现自己回来后,听志愿者说和哪哪哪个孩子玩,我才记起来自己一个孩子的名字都没记住,也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主动问名字的习惯,整个下午,那个孩子那些孩子的名字我一个也不知道。
那个笑起来特别甜的女孩,她说的话十句我有八句都听不懂,而听懂的那两句是:
她把她手里的葡萄干夹心面包分享给我,说——姐姐吃。
还有一句是——姐姐,我爱你。
嗯······我也很爱你啊。
多遗憾,那剩下的八句我都没听懂。
做了志愿,也会偶尔思考一下它的意义,为了谁?
当然,为了我自己。
一开始就是为了我自己,为了自己的好奇,为了自己想了解一个特殊群体的这份心,为了当他们对我笑或者说喜欢我的时候我会很开心。
所以,自己的志愿和慈善是不是能算得上高尚的利己主义?
但,那一刻,我觉得很好,好久没有喂孩子吃饭了,昨天喂孩子一碗饭,累的不行,真累,最后起身都莫名眩晕,看着孩子吃饱,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个伟大的任务,真想抢过志愿者手上的贴贴纸给自己贴上一百个。很满足,很开心。
我的第一个心情分享是希望更多的人去了解他们,知道这群孩子,知道他们还需要我们帮助,不管你怎么想,不管你觉得你是利己还是利他。
《暴走大事件》也有慈善活动——红鼻子行动,我很喜欢,那时候觉得王尼玛真心酷,希望以后为了自己,为了那一群需要帮助的孩子,做一点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