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虫子,在经历了漫长的冬眠后缓缓苏醒。冬天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春天的踪迹。我在春风中蠢蠢欲动,我在兴奋。为什么兴奋?因为我爱春天,我又有了希望——春天给的。
我喜欢在不太冷的日子去兜风,喜欢让疯跑的空气被衣服抱个满怀,让清风弄乱我的发型——尽管我只有几根可怜的秃毛。
我走在乡村幽静的小路上,两旁都是春天——我闻到了它的鼻息。它告诉我要放慢脚步,我停了下来,却不经意地来看到了希望。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留下过咏春、颂春、惜春、伤春的动人诗篇?现在,又到了桃红柳绿、春暖花开的季节。又人说,春天风大,还有点冷,而我却说,风儿是我儿时的伙伴,每年此时,我们便共赴心灵的约会,年年如此。风——它不因无人喝彩而退却,它吹走了冬的沉寂,冲开了春的门扉。其实,春天不只一点儿冷,但温暖的日子却大多数——绝大多数。春天有风,却温暖、光明,挺美好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比爱春天更爱秋天。他们喜欢寒冷的萧瑟?还是喜欢这个“酷”时代的流行——或者只是盲从。充满希望的人总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于是盼着、等着,好不容易盼来了春天,又为何不好好珍惜,说自己喜欢秋天?
其实,春天挺长的——从有希望的那天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