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读了一篇叫《鲁迅爱惜时间》的文章。读完之后,我心情澎湃。这篇文章说的是:鲁迅很爱惜自己的时间,连睡觉的时间都在写着文章。也很珍惜别人的时间,他参加会议从来不迟到,也绝不叫别人等他。
鲁迅可真厉害啊!在30年中就写了六百多万字。对一般的人来说,这可是天文数字呀。“他常常白天做别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写到天亮。”这句话让我感到很佩服。因为他早上在工作的时候,别人还在喝咖啡,晚上他在写作的时候,别人却在睡觉。他把所有可以“挤”出来的时间都挤了出来。他日夜不停的工作,难道他是一个不知疲倦、高速旋转的陀螺吗?陀螺也会有停止的时候,他却不停的工作着。看来他真的把时间看得比生命还要宝贵。
读到这里,我的脸红了。我们把许多时间都浪费了。同鲁迅相比,我们总认为时间很多,从而变得越来越懒散。我们有些作业可以很快写完的时候,我们越要在那儿发呆十多分钟,就在那时,时间从我们眼皮底下偷偷走过。在我们起床穿衣的时候,我们经常磨蹭,时间从我们衣袖底下穿了过去。在我们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的时候,我们还在看着电视,时间已经从勺子上跳了过去……“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说的是一寸时间就象一寸金子一样宝贵,但是一寸金子或者更多金子也是不可能买到一寸时间的。如果让时间白白流逝,那我们将后悔莫及。
时间,,每天我们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让我们一起把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好,不要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