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总是那么诱人。有时我看见了它,也会让我有无尽的妄想。
那次,我画玩素描回家。走着走着,一下子在地上发现了20元钱。我看到没人看见,便一下子踩住了那20元钱。
我好想要那20元钱啊!因为有了它,我便可买好多吃的了。可是,这是别人的钱,我不能做出这样违背良心的事啊。
我的两个思想立刻在我的脑中打了起来。好思想说:“曾维嘉呀!你要做个诚实的人啊!拾金不昧,你老师不是早就教你你的吗?不要再妄想啦!就算你用了那20元钱,你也会良心不安啊。快把那20元钱交到警察局吧,这样你还做了件好事呢!”
坏思想开始反驳了:“你懂什么啊,好思想!不要听那家伙的,快捡了那20元钱!快去拿那20元钱去买吃的、玩的、喝的啦!更重要的是,你就可以去买那支你心爱的笔了!趁现在没人看到,快捡那20元钱去东西吧!”
经过我一番短暂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还是高高兴兴的捡起那20元钱去警察局交给警察叔叔了。为什么?因为那根本不是我的东西,那我又有什么理由去得到它呢?